最近,新闻上报道了一个辱母杀人案。
某地,两母子,母亲借了一百多万高利贷,还不上,于是债主找了收债人来收债。期间,债主团伙大概20几个囚禁了母子,进行了各种不人道的折磨,包括看淫秽录像,脱母亲衣服,团伙老板更露下体去戏弄母亲。家人报警,警察来后,“收债可以不要过火”,然后走人。之后儿子暴起,用水果刀刺伤四人,其中包括老板,老板就医后不治身亡。
一审判决,故意杀人,无期徒刑。法官认为,不属于自卫,因为无证据表明母子有生命危险。
我这个人喜欢看细节,注意到以下寥寥无几的一点细节描述。
报警后,警察出警,仅仅是告诫债主,“收债可以不要过火”,之后几名债主陪同警察出门。此时我脑洞大开,仿佛看到这样一幕:阴暗的天空下,几名混混打扮的债主和几名穿着警服的警察,勾肩搭背的出了楼房门口,大家都笑嘻嘻的,混混一边悄悄给警察塞几条名烟,一边说,“不好意思哈,哥们办事不妥当,居然还惊动了大伙,今晚百乐门,全套桑拿,我的,给哥几个赔罪了。”警察若无声色的收下香烟,“老九啊,你办事归办事,不要让我们难办么,就这么说定了,晚上不见不散啊。注意点影响。。。。”
警车将离开时,儿子姑姑拦在车前,说你们走了之后,母子就活不成了,你们要走就从我身上开过去。然而警车还是开走了。
之后,儿子就暴起伤人。我想,在债主团伙送走警察那刻,他们会不会老羞成怒,觉得自己被下了面子,决定更强硬一点来对待母子?这样才能解释,为啥儿子忍了这么久,最后用一把水果刀暴起伤人。只有极端的恐惧,才能让一个23岁的年轻人,在被监禁多时还有这样的精力伤了四人。
被刺伤的老板,不是等救护车,不是被下属送到医院,他是自行开车去医院就医的。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这个所谓的混混团伙老板是一个没见过多少血腥没有人身伤害知识的人,狂妄自大。能被一个普通人,用一把水果刀怼翻四个人,其中包括一个没多少常识的老板,这个混混团伙也就是个野鸡团伙,远称不上专业的黑社会,连香港黑社会都比不上。而这样的团伙,居然跟警察勾结,不是我刻薄,当地的黑社会和警察水平都很LOW啊。。。
比较合乎逻辑的和高利贷从业者打交道的方式是什么呢?
对于这样一个低等的高利贷利益团体,正确的打开方式:从开始借高利贷那刻,就做好没法还钱一拍两散的准备!
在deadline临近,发现无法还钱后,先调查一下放款人的情况,本文中,就是最后被干死的那个老板。这种人,一般不敢把金钱放银行,一般是放在家里。调查好放款人的情况和住所,找合适时机,干翻放款人全家,把他家里的钱全部拿到,这就是你以后生活的第一桶金。注意:一定要干翻全家!一般这种收款人都是全家上的,你留下一个活口,就意味着你留在当地的亲属会被他们骚扰。而这种高利贷团伙,其中一个职位空缺,会有其他人补上,只要没有直系亲属,不会有多少人有精力多年一直追查你下落来报仇。此外,灭门案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当地的警察部门将不得不介入,当地的高利贷事业将会阶段性被沉底。这点,保证了追着你的只有警察而不包括黑社会,从而保证你的存活几率会大大提高。
从报道出的逃犯被抓捕案例来看,多半是逃犯逃了20年之后才被抓捕。所以,你有一半几率,会在20年后才落网。在这20年中,靠着你拿到的第一桶金,您将过上富裕生活,如果生意好,请多在当地做慈善事业,这样万一落网,你的律师会用这点为你求情,得到轻判。
每个走投无路想借高利贷的人,都应该有最后拼命的思想准备,而且宜早不宜晚,这个是主动和被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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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搞空壳公司倒腾银行贷款,借新债还旧债。2015—2016年间,苏银霞及源大工贸面临借款者、银行的诉讼金额近2000万元。苏银霞三度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察带走
基本上,我是希望他们用UNDER THE TABLE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生也好,死也好,选择走这条路,就应该有心理准备。你们互相拿砍刀怼翻彼此就好了么,不要浪费国家资源。。。。
这个案子被告的母亲如何,并不能让警察的不作为正当化,也不能让高利贷公司的非法拘禁,威胁,侮辱等行为正当化.法院的判决也让人怀疑当地的司法部门与原告团伙蛇鼠一家,即使现在有了媒体的报道,民众的关注,被告的命运会如何,都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