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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该不该

13已有 4467 次阅读  2017-12-20 07:16
江歌案判下来了,最后凶手判了20年,虽然江歌母亲征集了450万个签名要求死刑,但是法官并不考虑。

判刑下来后,突然网上跑出来一波“博出位”的言论。有人讽刺说,江歌母亲的风度和修养怎么都没有了,白白让旁观者为她操心那么久,这里大概是指在判刑后,江歌母亲情绪激动要求释放凶手然后她自己亲手宰了;也有凶手的大学老师和同室室友开始怀念起凶手以往,说他是一个有能力善良大方的穷小子,不明白他怎么就成了凶手。

尘埃落定,死刑已经不可期,于是又有人开始说到死刑的不人道,并且拿之前有个德国人在国内被歹徒灭门,他的德国妈妈从德国来到中国,给司法部门出示了公开信为凶手求情,不要判处死刑,以此来说明西方的文明多么进步,我们中国人的道德法制观念多么落后。。。。

我以前一直是死刑的坚决拥护者,但是我也开始想,也许死刑不是一个经济的选择。

你看,如果江歌案没有发生,凶手,江歌,刘MM,三个人会在日本留学,然后找工作,成家生子,他们会抚养小孩,赡养老人,成为社会单元一分子。但是凶案发生后,三个家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江歌家最惨,她母亲说,这等于杀了三个人,她已经没有活着的欲望了。凶手入狱,也无法从经济上支持自己的父母。。。这意味着,江歌家的母亲和姥姥两个老人,凶手的父母这两个老人,都将由国家来承担他们的养老。而如果对凶手判处死刑,又需要支出一笔药品费监控费,都怪现在不流行砍头和上吊。
所以,如果判处凶手死刑,这个锅是国家背,间接的,其实就是社会上每个人,你和我,来背。
想想真TM冤啊,明明是吃瓜群众的我们,成为最后的买单侠。
由此得出结论,轻易的让凶手死刑,是侵害了我们普通大众的利益的。如果像美国那样,判个几百年,更惨,全体国民要养活凶手到死,他年老的时候各种健康病还要国民买单,最后挂了还要给买骨灰盒,想到都让人不寒而栗。
所以,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来压榨这种犯人的经济价值,以挽回损失。我提议,对于这些判三年以上的犯人,可以让他们作为新药的人体实验者,监狱里的食品和环境是稳定可控的,所以他们作为人体实验者得到的数据也是最稳定。既然他们对全社会犯了罪,正好让他们为全人类的身体健康做贡献,这样才是正确利用犯人的途径。

死了就一了百了,只有活着才能源源不断的提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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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 颜小火 2017-12-20 08:40
    已经没有看这个案子了,觉得江歌妈妈可以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再生个孩子。德国人自从二战集中营之后就自觉带着原罪:那时候物资因封锁而紧缺,犹太人尸体做成的肥皂什么的供应量还挺大的。
  • 夭夭 2017-12-20 08:59
    我小学同学的爸爸在监狱工作,他爸爸说,国内的劳改犯和欧美那些大爷似的不同,还是要做工的,称之为劳动改造。活还挺多,有的活还挺重。
  • gwenyth 2017-12-20 10:16
    那些一直在说江歌妈妈的人,是受了利益的吗?谁给的呢?
  • lisayu 2017-12-20 11:34
    要不要判陈世锋死刑,作为一个吃瓜群众,我无权置喙,觉得还是要依法行事,因为,这个本来有较好前程的年轻人,因为这次凶杀案,他的青春,他的事业,将变成镜花水月。置于出狱后,能否再创一片天地,也无法预测。除非他改头换面、隐姓埋名,或者换张身份证,否则,日后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即使不是全社会的话)记住他。而凭借着他的犯罪记录,估计移民也是个老大难的问题。(这里有个疑问,以后陈世峰的服刑地点是哪里?中国or日本?)。。说一千道一万,相比无辜死去的江歌,20年的监禁,还是比较轻的。我作为吃瓜群众,接受这个判罚的前提是,不准假释。

    不过,如果判令他死刑,我也是乐于看到的,因为陈世峰这个人,根据法院旁听者的观点,缺乏悔改之心,只是为了逃脱刑罚而作出道歉。。。这样的人,活着与社会无益,出狱后,说不定也会对社会造成更多的灾难。。。但是,这种话,也只是我个人的主观臆想;我不能单凭自己的喜好,去判定一个人的未来,剥夺他可能的改过机会。。。所以,陈世峰的刑罚,依据日本的法律条文作出,我是接受的。。。但如果江歌母亲在国内提起诉讼,而国内法院依据中国法律,判令其死刑,我觉得这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因为死刑的作用,就是震慑,警告那些肆意妄为的人,一旦你行事过线,法律将带给你最沉重的惩罚。。。

    所以,作为吃瓜群众,我觉得依法行事是最妥当的举措。
  • 夜夜笙歌 2017-12-20 17:01
  • 酸菜 2017-12-20 21:04
    全程关注,理解江歌妈妈。不知道网上为什么突然大骂江歌妈妈,我支持死刑。我觉得刘鑫是要付责任的,印证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 阿谜 2017-12-21 04:06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在偏偏搞的那么复杂,未成年,精神病。自首,赔偿,有悔罪表现,得到受害人家属理解。。都可以不死少判。花样之多令人瞠目。感觉法律已经沦落成金钱权势以及各方算计自己利益的游戏了。
    换位思考过,如果我是江歌母亲,大概会更绝望,行事会更极端。
  • 11dd 2017-12-21 05:06
    死刑缓期可以变无期,无期可以变有期,政治和法律都有可以变成胜利者的工具和手段。回看历史,现在的一代是幸运的一代,自由可以说是空前,但隐蔽在其中的东西依旧存在,也许有一天可以达到每个人心中的理想现实。
  • 小马 2017-12-21 06:47
    阿谜: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在偏偏搞的那么复杂,未成年,精神病。自首,赔偿,有悔罪表现,得到受害人家属理解。。都可以不死少判。花样之多令人瞠目。
    我也是这样觉得。明明用common sense就能判断下定义的犯罪行为,却有无数专家跑出来教育我们说这样是不对的,要考虑犯罪者的社会背景,从小生长的环境,还有行凶时的心理状态,放佛不这样凶手就没有人权。。。。
    杀人偿命,简单,直接,清楚。何必搞那么多。。。就好像那些金融专家搞出来一个又一个金融的衍生产品,都无非是想利用我们的不懂行来刮我们的油。。。
    不管是金融也好,法律也罢,这些专业人士无所不用其极的把简单事情复杂化,以此设立高门槛,把普通人拒绝在外,从而迫使我们雇佣他们,以获得高额利润。
    简直就是资产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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