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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疤

5已有 11260 次阅读  2017-11-15 20:44

大家都叫他宗哥,并非年龄,而是在他活跃的商圈他是出了名的干练且热心助人,有大哥风范。

男人喜欢与他把酒谈商称兄道弟,女人爱跟他谈笑撒娇。当然也免不了一些无伤大雅的风流韵事,他是那种长得并不英俊但中年后反而更加魅力的男人,他让女人觉得可靠关怀又无威胁,他并非坐怀不乱但也不下流好色,他是“君子悦色,取之有道”。

对于这样可依赖又偶而可慰藉的大哥型男人,时间一久女人总多少会有点爱上他,但宗哥依旧只是可依赖慰藉但无法完全拥有的大哥,这些红粉知己完全谅解,知道他是绝不会背弃发妻家庭的大丈夫。

但她们不知道,他跟太太也一直是这样可以依赖慰藉但无法完全拥有,其实他跟所有的女人都这样。

宗哥左腕有个引人好奇的伤疤,几乎每个女人都询问过。

“妳有没看过美国的西部牛仔片?那些牛只身上都有烙印,这就是我的烙印,看仔细点,是不是像个‘王’字?”

女人娇嗔笑搥:“胡说,你又不是黑奴!”

有时他也说:“我小时候很顽皮常常爬墙偷摘水果,有一次围墙顶上装有玻璃碎片‧‧‧”

女人听得花容失色,但心里半信半疑,因她们直觉地感到这里面有段宗哥不愿重提的过去,听说他小时父亲酗酒又凶暴,也许‧‧‧她们温柔地亲吻爱抚那伤疤,不再打破砂锅问到底。

然而事实上,这伤疤是宗哥自己烧的。

那年他二十三,退伍就业不久,交往一年多的校花女友飞了,对手是台大毕业的富家子,即将出国留学。宗哥强作洒脱冷笑一声:条件这么好,换了我说不定也移情别恋!

那晚他在租住斗室喝得酩酊大醉,一时激愤拿烟头自戳,灼得咬破嘴唇但没松手,他决心一尝那痛彻心扉的滋味。

之前他也有过几位女友,但筱薇不同,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只要她,现在他知道自己的一生完了,他不会再爱别的女人。

也是因为失去筱薇的刺激让他发愤图强,之前他并无创业赚大钱的野心,他要跟自己证明他可以超越台大毕业出国留学的富家子。

当然还有另一个更激励的理由:他想象功成名就后巧遇筱薇,看见她脸上无地自容的悔愧。

然而一晃三十多年白驹过隙,宗哥渐渐淡忘。

一天搭机赴美他在机场贵宾厅待登讲手机,瞥见临座妇人不断带笑瞧他,彷佛很想吸引他的注意力,他对她毫无兴趣但友善回看两眼不以为意。等他讲完一关手机,妇人上前赧笑:“我猜你一定不认得我了,但你一点都没变!”

但他认出她沙哑的烟熏声,那种在年轻女人身上听来慵懒性感的嗓音,如今只觉苍老憔悴。

她说仍住美国但离了婚,近年常回台湾,也许定居下来。

他说一儿一女都在美国工作念书,因公因私常去。

两人客套闲聊几句后广播宣布他的班机开登,他起身告辞。

妇人欲言又止迟疑了一下,可能想互留通讯又改变主意。

宗哥按例先去如厕,洗手时瞧见镜里平静的脸,幻想有一天重遇筱薇曾是改变他人生的关键,他非常震撼自己的毫无激动。

原来不知不觉中,时间真的治愈一切?

餐后喝酒睡了一觉醒来,在机舱轰隆前进的昏暗里他终于落下泪来。

因为什么?‧‧‧自己也不大明白。

时间治愈一切,也同时悄悄销换一切,连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与伤疤,也淘空成记忆里的泛黄相片。

宗哥失神地抚摸手腕伤疤──经过多年努力他成功改造了自我,然而难以言喻地,此刻他却有点羡慕当年那满腔灼痛的傻小子。


附加阅读:别叫我老公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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