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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 写给”开车族朋友”的一封信】(转)

这是转自台湾法医的建议,我认为有些应该是全世界通用,故分享给大家。




万一不幸发生车祸,光靠"行车纪录器"就够了吗 ?请您仔细看看﹝法医﹞所写的这一封信,对于您及家人朋友会有所助益。

我是地检署的法医,车祸对各位车主而言,是一件不愿意见到的事,尤其是发生﹝死亡车祸﹞。

然而,每次遇到车祸发生时,车主通常会不知道如何处理。基于我的专业和分享我的经验,希望可以为你减少日后的麻烦。

首先一定要自备相机 (当只有一支手机时,不一定会因为发生车祸,不断的使用,甚至于没电池) 可是当它派上用场时,比你每年所花上万块的车险、意外险、还要有用。

建议各位车主在车上放置一台传统相机(或数位相机),内要有底片、捲尺一把,约七公尺左右。当发生车祸时,第一件事,不是和对方说谁对谁错,而是利用相机去找照相物。

理由是 :台湾的员警,不会为你,花自己的钱,帮你认真照相,即使是和刑事有关的桉子,也不会。

我的经验也是草草的照个三、四张,请问三四张要如何将现场表现出来?

与其期待台湾司法的牛步化改革,还不如自立救济。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要将车祸办桉上的一些注意的事,分享给大家。

希望每个车主知道,一来可以保护自己,二来也可以使台湾的司法,对车祸桉件,回归较公平的面。

照相要注意的事项 :

1.. 车子前后左右都要照相

2.. 撞击点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或是铜币、手机等...可以相对呈现照片比例的物品 )

3.. 煞车痕 一定要照,依据老的检察官的经验,台湾警员的现场图,十个图有九个有问题; 所以,建议你照照,不会对自己不好。

4..底盘要照相,我想很多人会问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无异物,不要忘记没有东西也是一个最有利的证据 。

5.. 挡泥板要照,可以确定撞击方向 ,不要觉得自己说就对,要为自己留证据。

6.. 最后当在为自己照相时,也要为别人照相.

【第一部份】

和警员和检察官做笔录时,第一要求检察官对对方做酒精浓度测验,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确定对方是否有喝酒。

如果对方不幸死亡,则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药物测试。

以我的的经验,我有一个桉子,表面上是车祸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药物测试后,才知道死者是:先吃药物,中毒死亡后,发生车祸,如果没有做酒精及药物测试,车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饭。

台湾的司法是你没有要求检察官做,检察官是不会主动帮你做的。所以建议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浓度及药物测验。

【第二部份】

要要求检察官照相,要照什么呢?要照自己和对方身上的伤,这在日后法律上要求时,或判定违规肇事上有很大的用处。

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伤,这是根据1990美国的法医报告中,一个重要车祸责任判定。

我想台湾很多检察官 ,还不知道如何用此项证据作为法庭证据。

重要的是:你要求检察官做,他才一定会去问人,如何用此证据。

【第三部份】

告诉检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给他,但记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着。不要给检察官,因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个认真,或是败类型的检察官.你要知道台湾少数检察官的风纪是有问题的,我想看台湾的新闻就知道,不需要我多说。把证据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最后态度要客气,因为台湾的检察官是得罪不起的,但他们最怕记者。

法医的工作不只要确认死因,更重要的是:预防死亡的再次发生------ 美国法医书上开门见山的一句话。

但是台湾的司法制度中,常以侦察不公开为由,而不让法医提出任何危险的警讯,愚弄市民,不让老百姓知道事实的真象,更重要的不让老百姓知道预防的方法。

我的经验:像一段路,连续死亡车祸发生,为了侦察不公开,不知道有多少驾驶者,在不知道危险的状况下,而发生车祸,又要害死多少人。

或许这篇文章中对你有用,如果对你有用也希望能传给你的朋友,提醒他们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权益,让台湾的车祸大大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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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真是车祸必备品,之前我哥跟人家擦撞,也是自己拍照,警察处理速度都好慢
多學了一樣,謝謝
又学习到了,谢谢楼主的转载,很有用的东西
谢谢楼主的转载。小心驶得万年船,但很多事情真是说不清楚,就像浙江的张高平。
感谢楼主也感谢作者!这样好贴应该多多出现~
發生車禍如果車還停在路中間
警察來第一件事是給你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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