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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教授称,即便该男子并非要置孩子于死地,也是故意杀人罪中的“间接故意”。对于主驾位置男子的罪行,则需以女子伤情判定。如女子伤情在轻伤以上,需以伤情判定伤害罪,轻伤以下则该男子涉嫌寻衅滋事。(BH)
这不就是故意杀人吗?可以直接给死刑了,别最后被这些律师法官轻判成关个十几年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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