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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农民工讨薪 地位层次歧视性思维值得警惕

禁农民工讨薪


禁农民工讨薪



大运前夕,深圳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京华时报》5月8日)
  
  回看这些年,我们在尊重民工、保障民工权益的路上进步不少,甚至在称呼上也加上了一个充满了人情味的词——“兄弟”,但是可惜的是现实仍不太让人乐观。当一批又一批的农民怀揣希望从乡村来到城市,为了城市发展贡献巨大的努力之后,他们所有美好的向往还是不得不在牢不可破的城乡差异观念和政策差异面前破碎,贴在他们身上的标签仍然是被妖魔化、丑陋化了的“农民工”,而嘲讽、歧视和白眼依然伴随着他们。
  
  今天,这种歧视性的思维在深圳这份美其名曰“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的文件中再次体现得淋漓精致。细读这份文件,你会发现,整个文件反复的透露了一个固执的思维:“民工讨薪=不稳定因素=负面形象。”而要保证大运会的“完美”,要提高深圳的形象,就要不惜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剔除这些“负面因素”。
  
  长久以来,民工讨薪经常以一种看似“极端”的方式出现——跳楼、爬塔吊、铤而走险,上访、罢工……对于习惯于和谐氛围的城市来说,这绝对是“异类”。所以,我们可以看见,几乎是很自然地,条件反射般地,在大运会前夕深圳就提出了禁止民工上访和非正常讨薪。这种“真情流露”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它的潜意识里,民工就是城市的一种“丑”,是与城市文化和城市形象格格不入的东西,应该被遮住。
  
  写到这里,想起一句话。“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我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帮互助。我希望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我们农民工。”这是因讨薪而失手杀死雇主被判死刑的农民工兄弟王斌余的道白。如泣如诉,字字都在滴血,至今看来仍让人止不住的心酸、让人止不住的心痛,也让人心生愧疚。
  
  将近十年,王斌余的愿望依旧没有实现。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民工依旧抬不起头,挺不起腰板?或许,正是因为在我们社会中,甚至在我们的部门政府工作人员中还存在着这种歧视性思维,农民工的生命价值才一再在城市喧嚣里被贬低、被忽视,农民工的形象才一再被丑化,矮化,而他们要求权益的呼声也变得更加微乎其微,难以为人所闻所重视。而当有意无意地忽视成了习惯,当习惯变得理所应当,身边这个巨大群体就成了城市的“盲点”。
  
  “全社会都来关心民工”,这不是一个口号,它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这不仅仅是逢年过节的短暂聚焦,也不是突发善心的偶然行动,而是要从心底去接受这个群体,去关心他们,倾听他们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了解他们的最现实需求,解决他们最无奈的困难。继续这种歧视性的做法,只会让农民工问题更加僵化,加剧城乡的隔阂。
  
  这次,与此前的“菜刀实名制”一样,严禁民工上访讨薪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也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这种临时性举措既解决不了欠薪的根本问题,还破坏了城市和政府形象,更重要的是,它以冷漠的态度,刺伤了为深圳发展而默默奉献的农民工兄弟的心。这不是一个开放的城市所应具有的品格和积淀。
  
  不过,这种“自然的流露”也有其价值——至少让我们知道,在这个社会中,民工遭受的歧视性待遇是多么普遍,而扭转这种现状的需要同样是多么迫切。
抵御时光的,常常不是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情意,而是因为不了解而产生的美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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