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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少女殴打同学并拍裸照游街被判入狱

原标题:殴打拍裸照游街 6花季少女入狱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白双龙 黄健珊 仅仅因为身体碰撞引起口角,一群12岁至17岁不等的少女为了泄愤,围殴两名同龄人,脱去对方衣服拍摄裸照后,搜去受害人身上财物,推着对方游街。对此,她们面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日前,已年满十四岁的6名犯罪嫌疑人因犯下抢劫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不等。



逼迫同龄少女裸体游街

2010年7月8日凌晨2点左右,15岁的唐某红与唐某华、唐某芸、梁某等四人在从化街口街麦当劳门前,遇到前天因碰撞而发生口角冲突的同龄少女汤某倩和邝某英,唐某红上前与她们理论,但汤某倩和邝某英没有理会。过了一会,汤某倩和邝某英到附近公共厕所如厕,唐某红等4名少女跟上前去围住厕所门口,不让二人出去。

随后,唐某红等人又打电话叫来附近的几名同学一起过来帮忙。接着,唐某红7名少女对二人拳打脚踢,用皮带轮番抽打汤某倩和邝某英。打了一会,她们觉得仍不解气,就把二人的上衣脱光,用手机拍下裸照。

为了防止汤某倩和邝某英打电话报警,唐某红等人搜出二人身上仅有的6.7元现金。做完这些,她们觉得还不够,又逼着汤某倩和邝某英裸体游街,并且边游街边殴打二人。两名被害人没有能力反抗,只能用手臂遮住胸部。



两女孩飞奔派出所报警

虽然已是凌晨,路上仍有三三两两的行人,不断有人加入到观看少女游街的队伍中。游街队伍走到附近的派出所时,两名少女飞奔着跑进派出所报了警,随后,警方逮捕了几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令人震惊的是,涉案少女中年龄最大的才17岁,最小的只有12岁。事件起因只是身体轻微碰撞,并无深仇大恨。

法院认为,聚众在公共场所采取暴力手段实施伤害、侮辱和劫取财物的行为,通过非法占有财物、贬低妇女人格、使性羞耻心蒙羞达到报复他人的目的,客观上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格尊严,除犯罪嫌疑人唐某因年仅12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其余已年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均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2013年03月26日 05:56   来源:南方新闻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26/23510500_0.shtml
我觉得这判罚很好,应该进监狱好好劳教,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来,父母管不了,让监狱强制管教吧,免得过了几年更无法无天做出杀人的措施,就更挽不回来了,直接打靶还是很可惜的
年满14就可以判刑了啊?李天一呢
想要小孩的女作者啊,写女主修仙文吧!
不断有人加入到观看少女游街的队伍中
真是无语了
见贤思齐,时时自省,切记切记
回复 4# 冷冷的夕瑶


    中国式围观,真心觉得丢脸!
本帖最后由 XSQ1977710 于 2013-3-27 00:11 编辑

类似这类事件有过多起了吧,好像年年都有。。。这回还算好点,上回路人还强奸来着。。。
道德败坏都是从那里开始的呢?
学校怎么也不多宣传教育一下。。。
不过真是有这类事件大都学校会避而不谈吧。。。
感觉判的太轻了,重典才行。。。
都说乱世重典,说实话,现在的社会,更应该用重型啊,尼玛现在的孩子太凶残了
日本校园剧看多了吧,还混不良少女。
日本的没听说会判刑。
就应该处理,现在很多孩子仗着年龄小,干什么都无所谓
抱最大希望,尽最大努力,做最坏打算,持最好心态,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成事实的,太阳总是新的,每天都是美好的日子。
感觉现在小孩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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