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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dless 于 2012-12-3 09:05 编辑

莫名其妙,这个女人有什么权利打人?
我讨厌以道德为名义向别人施加暴力这种事情。
要是这样也能说打得好,那么那个虐待孩子的老师也能说是在教育孩子了,反正逻辑是,我觉得她做错了我就有权利动手。
如果我们都把自己当成审判者,认为自己有权利给别人的不正确行为施加惩罚,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基于这样的逻辑,要是一个女人在街上裸奔,别人就有强奸她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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