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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夜宵什么的不要太平常,我认识的人就没有什么好孩子半夜不出门的潜规矩,晚上到痲痲档(本地的俗语)吃夜宵聊天都是普普通通,但如果就这样标上我们不是好女孩好男孩,感觉超无语,更何况人家又不是一个人出去,就算是小学生也有晚晚不睡觉的权力吧,我小学就不按时睡觉,可是能说我不是好学生吗,
不过最近未成年犯罪似乎真的越来越多,尤其他们档案上不会留底,更加让人头痛,老实说我可真怕会遇上那几年后就被放出来的妒杀同学的女孩,妒忌心那么强,万一她妒忌到我(纯属最悲观揣测,绝非自恋), 那真的是悲剧。
回复 19# WMJ

国情不同吧,我初中老师还会和我们一起到痲痲档谈天吃饭,庆祝新年互相拜访时也是这样。
本帖最后由 KELLY01 于 2013-5-9 23:19 编辑

可是只是想说,就算半夜出去,被强奸也不是女孩的错,是那群禽兽的错!无缝的蛋什么的,有点过分了。人家在街上走,也不代表招惹到什么罪犯都是他们出门的错。。
就算在屋子待着还有小偷强盗呢
。。
回复 23# WMJ


    那也不是女孩的错吧,谁没晚上出门过?这样就说人家被强奸是她的部分责任,不觉得太过分了吗?对一个14岁的孩子也太苛责了。
回复 25# WMJ


只能说你对受害者有些苛刻,  这年头罪案越来越多,难道还是人民不小心警惕的缘故了,对你的观点表示理解,但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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