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心无语,因为李天一的评里,真有不少人说此案的女受害人自己有作风问题,所以是活该,我无语。
我觉得,做为成年人进酒吧是很正常的事,不代表进了酒吧就活该被人如何如何……
我真心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大部分都去过酒吧,只是偶尔为之,或尝鲜只去过一次,或是里面的常客。
我那些表弟表妹们,十几岁就去KTV,会所,酒吧也过去啊,我们没人觉得有什么作风问题,当然只是偶尔去,跟同学朋友,或同学会之类的……这不很正常吗?
不能因为去了这些场所,被人害了,就活该了,无语。还当几十年前呢……
现在有几个年轻人能站出来说,从生下来到现在,从来没去过酒吧,没去过KTV,没去过会所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