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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三公然破坏婚姻,生出不被支持的私生女,其引来的严重后果,可以定义为反社会罪了;而出轨者协同小三并从精神上和经济上支持小三,与小三同罪;同情保护小三的妇联,估计是:在过去、现在或者未来某个时间段的发生的小三事件中的获益者吧。屁股决定脑袋。不过,用武力解决事件,不知该说这些妇女的愚蠢,还是可怜。至于
至于那个已经四岁的小女孩,妇联真的为社会服务的话,应该为其择一更好的监护人和成长环境。出淤泥而不染,可能只能是一种美好愿望
但社会的现状是女性的生存空间并不太优渥,工作也好,生活也好,都有太多限制。这种现实之下,咱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无论是外在条件还是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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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落后的国家,女性地位越低
让法律在性别上无偏重,只能寄希望于国家的进步,或者人口的严重不足
你不能去想怎么改变现实,只能去适应这种社会,尽可能遵守社会规律、给自己扯足够结实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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