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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藤萝 于 2012-10-21 08:49 编辑

回复 18# nanlingxue
我的观点:

    每对男女生孩子的时候都是在为自己考虑,比如想找个玩的东西,想养老(这个比较多),想给自己提高家庭地位(女人在大家庭里),想增进夫妻感情,想以孩子为凭借干什么(小三要钱,妻子为打离婚官司要钱),想有人继承自己的意志,不会有人说是想为了孩子好,把他带到世界上享福的,因为孩子还没出生,哪里来的感情。
    但是在生、养孩子的时候会产生感情,喜悦、喜爱、厌恶、嫌弃等等都有可能产生,虽然大家都觉得社会上都是爱孩子的,但是这只是媒体、舆论普遍宣传的,实际上不爱孩子的也很多。
    而且感情的深厚程度和时间长短、养育的省心、支出的多少、愉快的事的多少有关,所以越是孩子,越容易被父母厌弃。
我觉得这样的父母都应该被公诉,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虐待孩子了,而是蓄意造成孩子死亡,这样的人怎么可以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也不用他们互相指责了,直接让法院什么的找证据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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