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收入在美国虽然算是低的,但折成人民币还是要比我高一些的,所以我不认为我有必要给她钱。另外,她还要给我买退休金。
您也知道您前妻的收入在美国算是低的了,您也知道她挣的这个钱得在美国花了,您在美国好歹住了几年,应该知道消费水准吧?在婚姻关系内没付过家用,还让收入低的前妻给您买退休金。您觉得您是有多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啊,还“居然”是前妻先提出的离婚。曾经您身为一个丈夫,一、在十年内没帮忙照顾过孩子,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金钱上的,反倒是前妻给您买的退休金。二、在十年内履行丈夫义务的次数屈指可数。请问,假如您作为一个女人,您会觉得嫁给这样一个丈夫是自己的荣幸吗?您这样的丈夫,连摆在家里看看的功能都没有啊。嫁给一没收入的还能时不时让帮忙修个灯泡呢。
关于给赡养费的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您要实在不想给,相信你在国内也没人能拉你进牢房。
越看这种帖子越觉得嫁人真没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