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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交流] 对于版杀中套取场外信息行为的处理建议

本帖最后由 落日霞影 于 2011-12-27 22:59 编辑

关于本次版杀发生的一些情况而建议:

1、天黑之后,讨论贴、投票贴不得发言,但是玩家在法官办向法官提出对规则、流程方面的问题或请假、销假不为违反版杀规则

2、技术性废票、吃警告、淹死等不属于明令禁止行为,但是恶意使用造成对游戏进程严重干扰者法官有权对其未来参加版杀的权利作出限制。

3、在场上或版杀公共群内公开拆马甲,建议下次开始处以警告或者口头警告处罚。
·
4、以各种手段向法官、法官助理套取玩家身份信息者,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判死或者阵营判负。如法官泄露身份即刻流局。

建议执法团参考,严格执法。

PS:是否可以考虑,恋人关系一次死亡解除,复活后不再连带复活?
在追的:《胭脂债》《人间无数雨打去》《星河光焰》《雪满庭》《只钓金龟婿》《三人行必有我尸》《造纸记》《论神殿的建立》《饭票》《跪求一腔热血》
掉马甲:意指玩家使用其他ID在讨论贴发言,处以警告或口头警告一次
拆马甲:意指玩家在讨论贴、公开QQ群等地公然指出某个马甲背后属于某个玩家,或者本人自爆,处以口头警告。

建议:

马丁在版杀QQ群里讨论版杀,建议处以口头警告一次。并在QQ群内拆马甲以表达意见,建议口头警告一次。并处为一次正式警告。玩家除行使特权之外的任何意见需在法官办提出并由法官公开答复。对任何玩家有任何处理意见请直接联系法官,不得在公开场合讨论。

Rhopalocera在版杀QQ群中串群无意暴露身份,未暴露角色,建议口头警告一次。并郑重建议单人特权身份不设讨论组,由站短行使特权。

穆念慈在法官办对规则的提问没有任何错误。这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不要都去QQ找法官。

希望执法团斟酌处理,以对版杀各方都有一个公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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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黑之后,任何信息只能由法官法助发布,请假或疑问,请短信咨询
马丁 发表于 2011-12-27 20:39

注意!

请假以及规则咨询必须公开!不得暗箱操作。否则何时请假何时销假只由法官说了算,对在场玩家的信息会有一定干扰。法官办即是对规则咨询的地方,任何时候接受任何玩家的咨询。

但是也请法官注意不得做任何有引导性的回复,只对规则本身做出解释。

我不认为在法官办提问的做法有什么错误。
nonono,你没看到那贴,多么天真轻快的语气讨论这女巫的动作,可惜给毁尸灭迹了。
马丁 发表于 2011-12-27 21:17


这属于法官办灌水,由法官处以口头警告或者警告。鉴于现在无法提出证据以及法官没有事先声明并且及时表态,所以只能先声明规定,下次再犯再理。

而所说的内容是否超出对规则的询问范畴,需要法官判断处理,如果确实对某方有不公的指导行为,法官需要及时判处,而不是因噎废食,私下询问。

私下法官不得因为交情亲疏而与玩家有过多交流。

希望嗣诫、阿树能够严格执法。
所有的提问必须公开?????

比如,杨过掉马甲的时候,我能跑版面来问,淹死连不连累情侣呀?
只能私 ...
马丁 发表于 2011-12-27 21:21


杨过掉马甲的时候,我能跑版面来问,淹死连不连累情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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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的确只能如此询问。如果参加游戏之前对规则未了解清楚的话,不应该在释疑时私下联系法官。

也就是说,想知道是否淹死情侣,就冒着被发现是情侣的危险去问。要不然,就不问。否则,对于没有身份或者和对法官不熟悉的玩家非常不公平。类似于默示没有身份玩家才去法官办提问了。当然,狼人可以在狼人群中询问,但是也需相对杀群公开,不该私自Q法官。

这是我建议的严格执法。
希望玩家与法官的联系仅限于特权站短以及版面上所有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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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质疑法官和法助,就因为是花花,我让了她们很多,花花绝对没有偏向我一丁点儿。

淹死会连累, ...
马丁 发表于 2011-12-27 21:34


法助已经解释过了,我对情况不清楚,就不多说。但是我对将情绪带入版杀非常不赞同。

淹死会连累,是因为杨过快被淹死了,为了偏向民,所以花花规定,我也得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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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法官为了偏向民的解释,法助有问过我,是我回答的。我当时压根不知道你是哪方。

至于这条规则对于村民的反噬,则是因为的确已经被解释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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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私人感情要求你放弃自杀,我不做评价。你有自杀的权利,而游戏不应该因此判流局,以此手段受到的是道德层面的谴责而已。
如果你要做,就去做。其结果对你的个人声誉以及你所在的阵营声誉的影响由自己承担。

我现在的提议仅仅是以死亡消除恋人关系,复活某人不连带复活其生前这一条。
各自退一步吧,如果有疑问,或者没规定过的,建议下一版讨论执行?可否?
猎杀者014 发表于 2011-12-27 21:37


傻姑没事,我没火气。讨论好了对大家都公平。
这是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的事情,在现阶段,我仍然认为,私下提问——因为有很多新手——法官公开 ...
马丁 发表于 2011-12-27 21:40


私下提问——因为有很多新手——法官公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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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手民都知道Q法官,呵呵……

共产主义实现么……那么现在更要旗帜鲜明反对走资派啊~~
反正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各位法官们,过多与玩家近距离接触是往届多次流局的诱因啊。

做过法官才知道多么危险。请慎重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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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落日霞影


    我各人觉得票死刀死是可以一起死的,如果女巫复活,可以单个活,如果觉得某些人不 ...
猎杀者014 发表于 2011-12-27 21:50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

死亡会拆散爱情,重生就可以另寻芳草了!
厚厚,放弃主动淹死,是我自愿的,俺难道不是一直都以德服人的么?颇为自己这么高风亮节自豪了一 ...
马丁 发表于 2011-12-27 21:57


下次请早吧,因为我已经因为这一解释,作出了跳匪的举动,无可挽回了。
所以,你现在理解了共产主义实现之前,天黑之后,只能私下提问,由法官公开作答这一法则的意义所在了吗?
-----------------------------
所以我说请在杀群提问法官也是可以的。

再次说你们之间的矛盾不该影响到版杀,特别是别人没有针对你的时候,这样先挑起对立很没风度好吗?
咦,你以为我要做什么?我们是不会输啊。今天在群里发生了一件事,我认错了一个人,对她要求过于严 ...
马丁 发表于 2011-12-27 22:01


你难道不要对你无辜殃及的人道歉?
回复  马丁


    搞那认真干啥子?看我,捏一把狼人的名单,我就不说,咋滴。。。。
猎杀者014 发表于 2011-12-27 22:02


傻姑必胜!我是想说不敢说,因为我知道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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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淹死这么天才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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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说,技术性淹死是无数先辈都用过的招,算不上首创。唯一的限制只是淹死没有分拿。至于影响,对双方有利有害。我不是诫哥儿,无所谓你是否淹死,因为这不是漏洞。唯一的只是对恋人复活规则的解释有争议罢了。

直接通知法官补上漏洞,再决定是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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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事先利用,没必要“发扬风格”,因为有漏洞就是法官的错,流局也是法官的错。对付这种事情不算什么。
事先没有规定好,是法官疏忽,你要利用,法官没法处理,但是因此引起的后果可能会由你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我说,这只是道德上的指责,你无所谓,我就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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