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喜欢历史,起源于第一本抓起的没图片的大书:《岳飞传》(刘兰芳评书白话版)。就好象动画片里才出壳的小鸭子第一眼见到Tom猫就叫他Mummy,俺对历史的兴趣就这么容易的被启发起来了。
当然俺一直倘佯在野史之中,也从没起过念头要去研究一番,俺只是喜欢听故事,而再精妙的小说,也演绎不出真实纷纭如同史实一般耐人寻味的东东。另一方面,历史上的事儿,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儿,带着固定的框框去看,那多没劲,读得越多,越能体会出不同的东西来,形成自己的主意,当然,也许会入魔道。
俺喜欢阅读梳理过的思想,每一天,一点点,掰一点儿面包。
准备好了,气沉丹田、收腹实肩,跟着 dvork 练马步,马步马步,马丁的脚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