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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  3.0 的简单一些,规矩还比较好掌握,后面的太复杂了,动脑筋疼。
注意到一点,2.0版本,被票死的杀手是没有遗言机会的,见(意见陈述完毕后,会有几人被怀疑为杀手。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表决选出嫌疑最大的两人,并由此二人作最后的陈述和辩解,再次投票后,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被杀者如是真正的凶手,不可再讲话,退出本轮游戏。被杀者如不是杀手,可以发表遗言及指认新的怀疑对象。),但我们这次玩的‘决战取经路’第2天被票死的罗刹女有遗言,这就和规矩里的不一样。在这里我不是质疑我们的法官有没有按照这规矩来,说不一定这规矩也有错的,我只想说的是到底哪一种方式好一些。按此规则来,杀手不说遗言,马上就能确认他是杀手,接下来的游戏就可以只猜测剩下的两个杀手了,这样就简单多了。而我们玩的游戏,杀手罗刹女是有遗言的,这样平民和护法还要猜测剩下的是2还是3个杀手,这样游戏又要复杂一些。
大家说是哪种方式好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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