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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后的一些法律问题

大家好,小女子今年26岁,家住Toronto. 我有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想询问大家.

我在2009年发生了一个车祸,因为我保的是全险,所以我全权交由保险公司来帮我处理. 当时事情的状况是我要左转, 对方直行. 可是问题来了, 我当时是第二辆要左转的车,而我前面的那一台车在过了黄灯还等了好久才走 (我对这件事印象深刻是因为我那时超想按他喇叭的说 ) 所以说,等我要左转的时候,已经是红灯了 (那时我已把车开到路中了), 当然,我绝对都有打左转号. 等我快转到我那一条线的时候, 对方 (一个19岁的印度男孩) 闯红灯而且因为开太快剎车不及, 撞到我右后车门靠近尾巴的地方, 其实我在转之前有看到这台车,但那时因为是红灯了,所以我认为他会停下来,但他好像想闯黄灯,又在加速所以来不及剎车,当然也没赶上黄灯,而变成闯红灯 (这是根据我的观察和我的目击证人的说词.) 说到这,就必须提一下我的目击证人,好像是一位30-40的南美洲人,或是白人,我不太记得了. 这位妈妈她人很好,他在送她女儿上学的途中看到这起车祸,她觉得印度人开的实在是太快又闯了红灯,连他车上的女儿也说印度人超速,所以她看不下去,主动跑来对我留下她的电话,告诉我她愿意当我的WITNESS,如果我有这个需要 (超感动的当时) 但那印度人说谎, 一直说他没超速也没闯红灯,而且还说我没打灯故意去撞他. (我很想说光看撞击位置也知道是谁状谁,而且我有WITNESS,他只有他和同时坐在他车上的妈妈). 那时候,保险公司认定我们各有错, 因为我们各说各话,所以最后决定各付各的,也就是50-50.

说实在, 我当时就觉得不合理,因为我有WITNESS啊! 有鉴于我觉得保险公司不好,再加上保费涨的离谱,我根本就完全负担不起,所以那年的保险结束后,我就再没保过车险,从此也没再开车到现在.本来以为事情这样就结束了,没想到最近我却接到对方律师的来信,用上面我刚刚提到说词 (但却完全没在信中提到我和我WITNESS的说词)控诉我,然后要我去负担他的律师费和这几年他多出的车险. 这世界还有天理吗? 我都没再追究他的过错,他竟然还反过来告我,(我想在法律上,我应该比他要站得住脚吧!) 这世界难道真的是恶人当道吗? 先不说我根本就没钱请不起律师 (我连自己的车险都因为付不起而不得不停了,这几年不是朋友接送就是搭Public Transportation), 我也因为要照顾已高龄90的奶奶而不得不停掉我原来在Canada的打工,特别回国照顾她, 所以现在在国内也只能接一些零星的打工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 如果要回Canada打诉讼,奶奶还勉强可托人照看一下, 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和机票费以及律师费要怎么办? Canada有免费的律师可以找吗?(公益性质的那种??maybe?? I am not quite sure who I can find and who I can ask a help for.) 我可以要求对方付我的机票费和工作损失费吗? 可不可以有哪位好心人帮帮我或是给我一些建议的?真的真的很感谢! (不然我真的觉得负担好大,每天都过得好焦虑,从前天接到信开始就吃不好,睡不好,快被这件莫名其妙的事给搞疯了.)
其实当初在保险公司就不该退让啊,而且那个路口没有摄像头吗。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就中国的法律而言应该是打赢的话可以让对方承担诉讼费什么的,不过前提是要赢,加拿大就不清楚了。
其实我真的不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啊,这种人不能直接不理他吗,他也不一定真能打的起来吧,而且如果你不去加拿大他们也不能拿你怎么样吧,大概(虽然我觉得这样会成为楼主人生的污点)。
希望能有好心的专业人士帮帮楼主,让他们看看我们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其实换成是我的话他要是真敢一纸诉状起诉我,我就是借高利贷也要跟他干到底,哪怕之后几年我都会过得极其辛苦。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千金散尽还复来,正气傲骨不可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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