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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作案手法还不叫恶劣那什么叫恶劣?就在那样一个地点那样一个时间  请问是什么才能引触如此残暴的手段? 我不明白为什么居然是死缓  是不是法律干脆明文出示生命与生命本就不平等 所以马加爵应该毫不犹豫的就死 药家鑫应该挣扎着死  而某些人则干脆不必死甚至出钱就是?!所以善良而软弱的人唯有哭泣和哀求......
没有永远的永远是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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