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贺梁聪法官挑战良知底线成功

本帖最后由 暮色破晓 于 2012-5-27 19:55 编辑

1.jpg
被告人敖翔在接受记者的采访(5月25日摄)。 新华社记者 梁志玮摄

2.jpg
负责此案审理的东莞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梁聪在接受记者采访,回应网民的质疑(5月25日摄)。 新华社记者 梁志玮

3.jpg
被害女孩小米(化名)的父亲梁显彬在电脑前看女儿生前的照片(5月25日摄)。 新华社记者 梁志玮摄

4.jpg
图为小米(化名)被害的事发现场——东莞理工大学一栋教学楼4层的卫生间(5月25日摄)。新华社记者 梁志玮摄


 (中国网事)是枉法轻判还是依法留情?

  ——网曝“猥亵虐杀少女凶犯死缓案”事件调查

  新华网广州5月27日电(“中国网事”记者郑天虹、毛一竹)大二女生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猥亵,在反抗逃脱之中竟遭对方残忍杀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此案一审宣判中,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个判决结果,在网络上迅速掀起质疑狂潮:如此判决,到底是法院枉法轻判还是依法留情?

  花季少女遭残害 凶手仅判死缓

  近日,19岁的贵州女孩小米(化名)的悲惨遭遇,牵动了数十万网友的心。小米的父亲梁显彬发微博称:六个月前,女儿课间在教学楼女厕所遭猥亵虐杀。凶手律师说,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请求法院轻判。这条微博在网上迅速传播,很快便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事件。

  24日,东莞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东莞理工学院大四年级男生敖翔,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小米父母508799.5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21日,敖翔带着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织手套等工具,进入学校女厕所对独自一人如厕的小米实施猥亵。因遭到小米强烈反抗,敖翔将其头部、脸部往地上撞击,又捂嘴、掐颈数分钟,导致小米当场死亡。敖翔随后逃往广州,2011年11月23日在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鉴于敖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翔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

  由于对判决结果不满,小米家属向东莞市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与此同时,网络上也掀起了对案件的讨论。小米家属制作的视频、照片被大量转发。看着照片上乖巧可爱的小米,许多网友对少女生命的消逝表示痛惜,对案犯表示强烈谴责,也对案件的判决提出了种种质疑,称之为广东版“药家鑫”案。

  网友“Su小仙”说:“这个杀人犯的行为已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不惩治,社会将出现越来越多的‘敖翔’。”

  梁显彬在微博上写到:“敖翔杀害小米时没有丝毫的慈悲,现在也休想从我这里得到任何怜悯,我请求国家判处最高刑罚,该赎罪的就应去赎罪!”

  宣判过程存重大疑点、轻判理由不足以服众 法院称判处死缓是依法“留情”

  那么,此案的判决到底是属于枉法轻判还是依法留情?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此案引起公众关注和质疑的至少有三个方面:

  ——案件宣判“秘密”进行 专家:确有瑕疵

  【网友质疑】据悉,案件的审判、宣判选择的是非公开审理、非公开宣判,尤其是宣判是在羁押罪犯的看守所进行的,引发网民强烈质疑。小米的父亲梁显彬说,宣判时没有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场,判完才拿到判决书。

  【法院回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被告人被控罪名之一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害人又是学生,出于保护被害人个人隐私的目的,法院没有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在看守所宣判并不违反程序,宣判后法院向媒体通报了判决结果。

  【专家意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说,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进行非公开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但法院在宣判时未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场,程序上的确有瑕疵。只有司法公开、司法透明,才能减少群众对判决的误解和攻击。

  ——猥亵虐杀少女“手段残忍” 法院:凶手杀人因“被害人激烈反抗”

  【网友质疑】小米的父母在刑事抗诉申请书里提出,被告人敖翔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杀人手段特别残忍,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网友“诗黛拉小姐”说,这种无耻并严重触犯刑法的人怎能如此处置?

  【法院回应】这起案件造成被害人被杀致死的残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达到了判处死刑的标准。但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

  ——被告自首属于“走投无路” 法院:我们认定是“自愿的”

  【网友质疑】被告人自首是真心悔罪还是走投无路?小米父母认为,在被告人敖翔逃到广州后,警方已经锁定他为作案对象,敖翔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选择投案。

  【法院回应】关于投案自首的动机,被告人庭审时说:“自首对我来说是种解脱,我觉得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我想了好几天,自首是我唯一的选择,逃跑会像行尸走肉一样,我已经害死了一个同学,再逃跑下去也没有意义。”我们认定他是自愿的。虽然赔偿不是量刑从轻的原因,但被告人请求父母赔偿,弥补自己的罪过,也可以看出悔罪态度。

吐槽一下:1现在的媒体是怎么了,一点自己的观点都没有只会网友说,网友说,这样下去还需要媒体干什么
               2 顺便人肉下梁聪他有没有女儿得了。记得让梁聪庭长告诫他的孩子,遇到强奸,千万不要激烈反抗,记得随身带着套套,给强奸者戴上哟。
到處都有恐龍法官!!!!!!!!!!!這些人該回爐重造!!!就不該出來禍害社會!!!
唉,太可怕的世界了……
本帖最后由 zhulin1989 于 2012-5-27 11:15 编辑

投案自首不是罪犯的免死金牌吧,这个庭长到底是想什么啊?!凶犯就算判他立即死刑,民众也不会反对的,什么考虑到“被告人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真是不可理喻的回应!!搞得好像杀人者是出于无奈才杀人似的
搬文:《盗梦宗师》、《[综漫/家教]你欠我钱》
總覺得....法律是保護加害人的!!
这法官真是~~赶紧人道毁灭得了,脑子不正常的货也能当法官~~
真是赶紧回炉重造吧~~
希望这法官的儿子或者女儿被人奸杀后他也能这样说。
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

被害人难道不应该激烈反抗?!法官是提倡大家纵容犯罪行为吗?
1、大气三国,女主争霸,广聚悍将名士,强推《凤穿残汉》

2、我在地狱里仰望天堂。。。虽坑仍推,最震撼网游文——《有阳光的世界》
投案自首不是罪犯的免死金牌吧,这个庭长到底是想什么啊?!凶犯就算判他立即死刑,民众也不会反对的,什么 ...
zhulin1989 发表于 2012-5-27 11:11


这判决分明是鼓励犯罪, 难道被害人不应该抵抗?束手就范?
他以为在玩123木头人吗
知道啥叫自我保护吗
知道啥叫自卫反击吗
18岁就成年了,22岁是个很值得原谅从宽的年纪?!!
怎么现在越来越多这种和谐人物啊。
这操蛋的法官真是层出不穷,此起彼伏
如果某天这位法官的子女遇到猥亵犯时  希望他还能对他的孩子说---乖哦 不是爸爸不为你做主 你看猥亵犯是受性冲动控制的 他不是真的想犯罪 要记得原谅哦  要是你反抗了那就更不能责怪别人把你杀了 你看 你不反抗不就没事  你要不同意  除了让爸爸伤心让猥亵者受到打击 还能有什么呢  乖哦 听爸爸的  实在难受 就唱唱那首儿歌吧  洗洗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就那首--找啊找啊找朋友 找到一个好朋友  敬个礼握个手 我们都是好朋友......
没有永远的永远是多远
性冲动居然成了免死金牌,这个国家的法律已经没底限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