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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杀了人就去自首
一条人命也就关个几十年
还是划算的!!!
出来之后还可以继续这项事业
不管怎么说,司法是需要独立的,也不能被民意所绑架。
就像药家鑫案那样,大家都要说死刑,说军二代,结果死了。又说不是了。
看看时下社会的混乱面,乱世当用重典啊,此风不可长,至少得以儆效尤!
必须骂他们 这些人渣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偶尔发表个意见,千万不要理我!
你妈啊,严重怀疑现在的司法公正性,居然还说是因为被害人激烈反抗,不激烈放抗难道还要热烈欢迎啊
这种人应该受报应,话说现在同性恋不少啊,看图片这小样还长的不错,哪天有个T去强了他,希望他不要反抗呦
大家还没满22岁的快点忧愁报仇有冤抱怨啊!!男的鸡奸,女的强奸!!反不反抗都干掉他!!就说他反抗!完事儿去找这法官自首去,好好表现,十几年之后出来还能再杀个把人!
幸福与不幸福未必能自己决定,但痛快与不痛快都是自己找的...
法官肯定收买命钱了。
我怎么觉得法官的意思是:
1、22岁的男孩正是冲动的时候,杀个把人正常的
2、遇到暴力犯罪时,被害人被杀死都是因为她不好好配合行凶者造成的,不能怪凶手
3、凡是猥亵、强奸等隐私案件都应该私下审理,不应该通知被害者及其家属
敢问贺法官,您22岁的时候是不是也曾经“冲动”过杀过个把人,因此这么理解受害人!
....這說的還像人話嗎 只是要求公道很難嗎
--為生者祈福,為死難的人們祈禱。
高雄前鎮、馬航、復興、北捷、戰爭中的死難者,萬望已得到安寧。R.I.P
难道我们需要以暴制暴吗?法律什么时候能真正地公开透明呢
这人要是关个几十年,放出来指不定还要祸害多少人呢!!
把人杀了,都没判死刑。他还怕啥!
被告人是一名22岁的年轻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说出这话的人真是人才,因为激烈反抗被杀就是活该吗,难道他鼓励女生被强奸时积极配合,以求活命?如果只要强奸就枪毙的话,社会上强奸犯就会少很多了吧
这法官有毛病吧!
这样的预谋犯罪还说是"性冲动"?,衷心祝愿这个法官今后遇到一个男同对他做同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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