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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孕妇超生 又传被押堕胎

本帖最后由 天天愛雲 于 2012-7-2 09:31 编辑

8月孕妇超生 又传被押堕胎
http://news.sina.com   2012年06月28日 19:50   澳洲日报

中国又传出孕妇被强制堕胎事件!福建省仙游县民吴良杰控诉,他依法缴交超生罚款,怀孕近8个月的妻子仍被强押至医院打毒针堕胎,生下全身发黑的死胎,妻子身体至今仍十分虚弱。

  自由亚洲电台昨报导,住在仙游县大济镇东井村的吴良杰与妻子潘春烟已育有2子,但妻子怀胎近8个月时,当局却在4月2日派员抓走潘春烟,并要求他缴交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5.5万人民币(约26万元台币),才准生下第三胎。

  肚打针产发黑死胎
  吴随即缴交罚款,但妻子并未获释,4月6日当局竟动员7辆车、60余人,把潘强押至医院堕胎,亲属想探视,非但被拦阻还遭痛殴。

  潘春烟被强迫盖手印后,医护人员便在她的肚子打了一针,隔2天她生下死胎,男婴全身发黑还脱皮,吴良杰质疑这不叫计划生育政策,而是谋杀,事发至今2个多月,妻子身体仍非常虚弱。

  吴良杰26日在微博po文控诉悲惨遭遇,指妻子当时曾跪求官员高抬贵手,他们不理不睬,毫无人性,不但动手殴打怀孕的妻子,事后还逼迫他结扎。当地计生部门官员对此推说不知情,并表示如果已怀孕8个月,应该不会被强制堕胎。本月初陕西省也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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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评“一胎化”
德媒:“一胎化”政策让贩卖婴孩有利可图
不断增长的贩卖婴儿案例 德国之声转载《明镜周刊》6月16日报导说,“想要男孩传宗接代而无需嫁妆的传统愿望以及独生子女政策在中国导致贩卖婴孩的案例不断增长,中国法院对人口贩子实施严惩措施,迄今却几乎无法控制购买婴孩和儿童的人。在不断增长的人口黑市,男童尤其是抢手货。”

大纪元5月29日报导,山东临沂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被告人之一吴梅称,婴儿越小越好卖,刚产下的婴儿市场更大,“从医院接到孩子,只要给 50元,我就出手。”她声称,开始干这一行的几年内她贩卖过的许多婴儿都被“贱价”处理。后来因亲自参与贩卖全过程,所以赚得更多一点。

大陆媒体曾报导,山东省邹城市香城镇惊现不法份子非法贩婴,有四川布拖县多名孕妇在临产时,主动联系中介现生现卖,诞下婴儿后便带到当地医院检查,证实婴儿健康即当场交易,男婴卖5万元,女婴3万元,中介则抽取5千至7千元报酬。

ebay易趣网发现拍卖婴儿的网页,出售100天以内的新生婴儿,男婴要价2.8万元,女婴要价1.3万元。

甚至计生部门也加入贩婴行列。2011年5月8日广东有微博揭露,湖南省隆回县为了保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名头,计生部门人员在村官的带领下,进村入户包围目标家庭,将婴幼儿抢走,很多年轻夫妻外出打工,孩子寄养在父母家中或亲戚家也被当作超生目标抢走,被抢的孩子都送入福利院。

有钱人家交上万儿八千赎回孩子,没钱人家的孩子不知道被卖到哪儿去了,部份后来找到下落,有些则被以3,000美元卖到海外。

“无情的独生子女政策令人憎恨”
近日,陕西省镇坪县冯建梅怀孕7个半月被强制引产,一张死婴和绝望母亲躺在床上的照片曝光后,震惊全世界。

之后,山东临沂苍山县磨山镇的村民李敬刚也向外界曝光其9个月大的孩子被引产,泡在桶里的照片。

奥地利《信使报》6月17日写道:“现在证明,无情的独生子女政策在中国令人憎恨,也让贩卖婴孩成为赚钱的生意。一个男孩在中国的市场价格是3800欧元,女孩是2500欧元,相当于中产阶层的平均年工资。……”

“计划生育”不亚于纳粹种族灭绝政策
《2011年世界儿童状况》报告中文版5月18日在北京发布。据统计,2009年,全球10岁~19岁人口已达12亿,占世界总人口的18%,自1950年以来增加了一倍多。其中,88%的青少年生活在发展中国家。但中国的青少年占总人口的比例却从2000年的18%(2.28亿)下降至2009年的13%(1.8 亿)。

有资料显示,人口生育率大于“世代循更替循环”2.3这个拐点时,人口将按指数函数猛烈增长,存在着巨大的“增长惯性”;反之,当人口生育率小于“世代循更替循环”2.3这个拐点时,人口则将按指数函数猛烈减少,存在着巨大的“减少惯性”。

中国目前的生育率保持在1.2---1.5之间已达20年之久,即平均每个中国人仅能生下约0.6个子女(其中汉族大概还不到0.5个),人口是“一代少于一代”,远在中国人口世代循环所必需的2.3之下。

从人口数学角度上讲,这就意味着将来中国的人口数量必然会发生锐减,汉民族必然会在数百年内被逐步灭绝掉。中国目前的人口之所以暂时还在继续增长,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人口生育率还在世代更替循环所所需的2.3之上,而只是因为大量的中年人和老年人暂时还活着。

数十年后,当这些人都去世后,中国的人口数量将发生剧变,并将给未来中国局势造成深远影响。

有评论称,“计划生育”客观上是对汉族的一场异常严厉的慢性种族灭绝政策,其残酷程度以及对汉民族元气的伤害,不亚于纳粹的种族灭绝政策。
(责任编辑:林诗远)

另「一胎化」和1958年大跃进,很相似,都给中国带来巨大灾难,都造成千万生命的死亡。58年大跃进恶果立刻显现,三年後被迫停止。而「一胎化」却延续了廿多年;其恶果,如男多女少,光棍阶层,提前老龄化,却要延续20年——40年才能完全显现
回复 45# 肚子饿了

我想你误会我说80后压力大的理由,赡养父母是应该的,父母不求回报的抚养了我们父母老之后我们是应该回报的。
我指的压力不是指赡养父母,而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严重不健全。
父母那辈的人是几个子女赡养两位老人,而80后是夫妻两赡养四位老人,加上孩子房子物价压力对比不是很明显了吗。现在社保资金缺口一大就说要延迟退休,父母根本没有享受到当年政府所说的独生子女好政府帮养老的政策扶持,一切都转嫁到下一代身上来了,所以会说计划生育毁了一代人
回复 41# 长尾巴的猫


我是80年代的, 我想说几句你的‘80后基本上都是这样被毁了’这个观点。

我想你如果是独生子女, 就应该知道, 父母是举家培养一个人。 我出国后才发现, 原来上大学用父母的钱, 结婚父母出钱买房根本就不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基本上只有中国的独生子女一代才有这个待遇。 我很多同学, 上大学的钱都是找政府贷款的, 以后还是要还回去的。 对他们而言结婚父母买房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 家里几个兄弟姐妹的, 还有很多为了兄弟姐妹的学业而放弃读大学早出社会的。 更别谈家里爸爸妈妈偏心等事了。

我们的爸爸妈妈, 是经历过中国最苦最难的时候的一代。 上面要赡养父母, 下面要培育唯一的孩子, 还不求回报。 想想这个, 我不觉得80后有什么被毁了的。 我们竟然享受了独生子女的资源, 自然就要为自己享受的资源而付出。 什么80后压力大要赡养两老什么的全是屁话。 大家拿父母的钱的时候怎么没这么想了?
回复 22# zhoujin

我突然觉得我跟你很有共同话题呀。 回复的真让人心寒。
在天朝一切皆有可能。
现在就是鼓励独生子女和少数民族生二胎,也生不起养不起啊
中国人都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如果社会保障完善了、男女歧视进一步消除,相信由千年父系社会积淀的陋习也会不攻自破....8个月大的孩子已经有意识生命了,心寒...想起来我们语文老师的姑姑,也是8个月大的孩子,上个世纪严打,直接拖到医院打了胎,血淋的婴儿扔到角落和一堆同类为伴,现在农村可以多生几胎,她姑姑在又生了个男婴 发呆,没几天就自杀了
良心的都没有了后半辈子怕什么啊?
计划生育害了中国一代人,上要养老下要养小,社会压力又大,80后基本上都是这样被毁了,当然那些富二高富帅什么的就不说了
现在又说要开放生二胎政策,生活条件这么差连一胎都不想生了何况二胎啊!
男女比例失调就更不用说了,我生宝宝那天医院里就我家妞一个女孩子出生,小区里和我家妞差不多大的宝宝很多,妹妹一只手就能数完,再这么下去看未来怎么办吧
1、从没说过执法者对犯罪不是犯罪
2、苛政猛于虎从何谈起?要是真如此就不会有这件事件让你我来此磕牙了,早就像我说的不仅要打胎还要罚款还要关二十年,然他们过不了性生活了,也不至于有这么多生三个四个的了。要我说这生三四个的加一起都够全面放开二胎的了,你不会自己是计划外产物吧,物伤其类了吗?你这岁数已经这么大了,没关系了。还是想先自己的切身利益吧,你就是在大公无私,也应该知道超生者享受的的资源有你一份吧,这点都分不清,只能说你的价值观有问题,还有你的世界观,因为你站的太低了,只看到表面一点,看不到根源,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存在,法律才会执行不力,因为不管谁当权谁执政,任何一项法律的制定,都会是有良好的出发点,而执行过程中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任何法律都不会避免,但是因此就去质疑这项法律,只能说明守法意识有问题,当然你可能只会说说没胆子违法。还有我没必要跟周围的人去了解,都知道超生者会分享我的一份资源,虽然是微乎其微,但是就怕多了啊,有你这样的同情和纵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存在,能不多吗?你不是中国人吧?如果是,你这点都分不清,还去假圣母的同情超生父母,只能说是东郭先生。你这样想问题的根源在于你对国家没信心,对法律没有信心,最根本的是你对自己执行法律没有信心,当让会同情违法犯罪了,以己之心度人之腹。是不是你周围的人都和你这样的看法呢?自己没有法律意识还认为别人教条化,享受国家资源,受国家教育,还怀疑国家教育,只能说是养不熟,幸福感不足啊,我觉得我周围的环境很好,大家都遵纪守法,认为现在社会的发展趋势事前虽未有的好。老人们有很好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我周围的八九十岁的老人们都说现在的社会很好。为什么你会说不好呢,不说你心理阴暗,只能说你见识短浅,因为你看问题的角度太低,只看到表面一点,看不到根源,如果你年轻还不到三十,只能说你还有成长的空间,如果你已经三十多了,只能说你需要回回炉学习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宏观意识太差一定会导致你有悲观情绪的,因为你根本都没有必须遵纪守法的意识,还去滥用自己愚蠢的同情心。就跟前两天网上那个五个孩子三个血友病的母亲不值得同情一样,我想你也一定会送上自己的同情心一样,因为你一定会说可怜,因为你不会看到其可恨之处。都这样会给社会造成多大的负担,当然我在这里声明,生出来了,就有人权生存权,大家一定要多帮忙,多捐款,但是可恨的是这个父母,难道就没一点意识会遗传吗,这样的超生你接受得了吧?再有打个比方,如果超生的都来瓜分你一个人的社会资源,你还同情吗,要我说你马上就会露出伪善的真面目来!你现在的同情只限于你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所以你认识不到其危害性,还对其报以同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古人诚不欺我,连自己的正当的根本利益都保护不了,还去假惺惺同情违法和触及自己的利益者,只能说愚不可及。
最后,如果都能坚守这个国家所灌输的观念和知识,就不会发生这一事件了,都会是守法公民了,这也只能证明你自己观念里守法意识不强罢了。也就不会有我们在这里闲嗑牙了。如果你是中国公民,不要这么悲观,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是好的,要对国家有信心。你没经历过解放前,没经历过自然灾害,没经历过文革,但是你一定经历了改革开放的今天,你没经历过的可以向你的长辈们父母们了解了解,即使他们也可能有意识误区,你只问一句话就好:现在的生活好还是以前的生活好?物价再上涨,社会再不公,谁能否认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没有改革开放没有计划生育这些国策,就不会有现在的好生活,再说不通,你可以到朝鲜去过两年了。对于一切破坏现在的好生活的行为,我主张坚决打击,比如超生的。。。。。。
3、最后,我觉得跟你这么争论毫无意义,因为我们没站在同一高度。所以我不再回应这一问题,我的观点已经表明,不再重复。
感谢所有送花给我的朋友!!!
回复 38# wxf1972
你的意思是違法的人民,挑戰公權力,罪大惡極須以嚴懲,而公務員違法私刑(因為已超出國家公權力執法範疇,故我稱之私刑)是必要之惡,所以不應處罰,我應該沒有誤解你的意思,但是這已經根本上違背了你開頭說的"有法必依"四字.

我們之前討論的範疇多在刑事,但你應該要知道,行政法上最重要的原理原則就是依法行政,那是用來保護人民的,避免苛政猛於虎的悲劇重演.

你應該和周圍的人多談談,父母長輩朋友,可以開拓視野,也可以多鍛鍊個人思考能力,不是僅僅從課堂上被灌輸的觀念知識反射性的回答.
回复  wxf1972
我老了心軟是自我調侃,果然沒被看懂啊,怪不得總被人說我講冷笑話......
我前面的疑問你一 ...
saturnschnee 发表于 2012-7-5 23:45


本人坚决拥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吃婴儿汤者制婴儿汤者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严惩,如果无法可依,那只能说是人类的悲剧,因为这些人已经非人类了,道德的审判是不会触及到他们的。
谁犯法都不值得同情,我说的是犯法的根源,计划生育执行不力很多原因就是在于你这种只看表面不看根源只究一点不管大局的伪正义者。任何法律的执行都会经过一个过程,就像解放前八路军开辟地区一样,不活埋几个罪大恶极的土匪能够顺利进行吗?就像解放初期,如果不执法严厉,活埋几个能快速杜绝黄赌毒吗?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力,根源就在于很多人都认为违反了这项法律不寒碜,不像偷盗抢劫强奸那样让人深恶痛绝,还有国家政策太人性化了,使得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能躲就躲,躲到大月份了,就不用打胎了,都这样法律能执行才怪,这就需要强力的严苛的执行力,只要是没生出来的都能打掉,谁还敢?虽然严苛执法会触动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但不否认法律的快速贯彻执行有积极意义。我记得已开始执行的时候还有推到房屋的做法,现在都看不到了,还有放宽的二胎政策,农户第一胎女孩可以要二胎,双方独生子女可以要二胎,这是国家政策的人性化表现,但是就是有有人得寸进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要三胎四胎,这样的人还值得你同情吗,这种人就是在践踏法律,践踏所有守法公民的尊严,你是守法的中国公民吗,如果是,你难道没觉得超生的孩子也会妨害你还有你孩子的利益吗,人都是自私的,我没有你那么大公无私,伪善,我相信如果要让出你那份资源你肯定不干,有可能一个你会说行但是,如果很多呢都瓜分你一个你一家的资源呢?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么多的超生大军就是由此得来的啊。还有你这种同情心滋养出来的。我个人认为,只要没生出来就可以打掉。至于有危险的大人,知法犯法,知道如此危险还做,这不是英雄,这是藐视法律。还值得你同情吗?
在者,国家规定的大月份不准打胎,一方面是对大人有伤害,但是更主要的是因为为了平衡男女比例,因为大月份打胎一般不会致人死命,很安全的,二三十年了我们这里还没听说因为这个死的呢,网上的你听说死了吗?但是男女比例失衡已经是客观存在的了,为什么因为很多大月份的都去照比超,因为有的医生不负责任,告诉结果,女孩就打掉,这时候你就不会说大月份不许打胎了吧,以为这是人家自愿的,是吗?正是因此,才有了这项规定,有人就来钻法律空子,只要躲过小月份,大月份就可以自由生,你还同情吗?你们那没普法宣传吧?我们这里可是宣传过了。
再有生出来摔死的我不同意哦,应该追究责任。
明白了吗?
有錢就能夠超生是在縱容有錢人違法?

不是這理論吧...人家願意超生與有錢與否無關  真的有錢早跑去國外生了
怎麼還會留著被抓?而且真要把孩子打掉 最早就不應該收人家錢阿

雖然這樣知法違法是很不應該  但是那怎麼說都是成型的人命....不同情大人也可憐小孩
可憐她沒投生在真正有權有勢的家庭....
--為生者祈福,為死難的人們祈禱。
高雄前鎮、馬航、復興、北捷、戰爭中的死難者,萬望已得到安寧。R.I.P
这些人下地狱, 那是小孩,是人!真地看不下去,中共从里到外都要滥透了
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2-7-5 23:54 编辑

回复 34# wxf1972
我老了心軟是自我調侃,果然沒被看懂啊,怪不得總被人說我講冷笑話......
我前面的疑問你一直沒回答我,我的意思你一直不甚明白,所以我再重複一下吧

先回答你:
我從未同情犯罪者,只是對貪污罪的量刑有異議,我也說如果國家"修法",關犯罪的父母20年或是判死刑也無所謂......
又如我前面所說,犯罪處罰罪犯,胎兒沒有行為,不能犯罪,因為他無罪所以無辜,我不是用同情為出發點回答你,而你一直弄不清我的點在哪-->犯罪的是超生父母和違規墮胎的公務員,不是胎兒,該處罰的也是他們不是胎兒,我何來同情犯罪一說?!
縱上,我沒有雙重標準,我的點在於有犯罪該處罰,沒犯罪不該處罰,而犯罪裡面,侵犯越重要法益處罰應該越重,而一切以法律有規定為前提......

請回答我:
你對吃胎兒肉喝胎兒湯的人感覺如何?!無動於衷嗎?!就像銀貨兩訖下的物嗎?!
你對違反國家規定(網路: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省人口计生委始终"明令禁止不得大月份引产")將大月份胎兒墮胎的公務員感想為何,他們和超生父母一樣,知法犯法,而侵害國家法益,試批判之......還是你覺得人民犯法是犯法,公務員犯法值得"同情"?!
回复  wxf1972
1.侵害他人生命法益,判死刑很合理......但是如果侵害的法益並沒有那麼嚴重,那剝奪一個人的 ...
saturnschnee 发表于 2012-7-3 01:29

嫉恶如仇,什么是恶都没分清,就疾就抽,只能让人感觉您的同情是廉价的,还有,就是,您对待事物有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因为,一遇到违法犯罪者的可怜之处马上就能忘掉这是犯罪违法,去同情,都这样世界会是个什么样子,岂不天下大乱,因为即使一个连环杀人犯都可能有自己值得人同情的理由方面,就不用受到惩罚了吗?一个人因为可同情的理由去犯罪,就不用制止了吗,让他犯吧,因为他可怜。这样行吗?还有我坚决反对弄死已出生的孩子,这样做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对胎儿实施计生措施我支持。因为这是中国,中国有计生国策,外国没有,受不了上外国去,就怕这种吃着恨着的人,你一个人是生存不下去的,享受了国家的福利,却与国家为敌,触犯法律,触犯法律的人就是全体民的利益,是公敌,除非同情这些犯罪的人不处于公民之列。所以,收起你不分是非的同情心吧,他们超生同样也触犯了你自己的利益。
嫉恶如仇,什么是恶都没分清,就疾就抽,只能让人感觉您的同情是廉价的,还有,就是,您对待事物有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因为,一遇到违法犯罪者的可怜之处马上就能忘掉这是犯罪违法,去同情,都这样世界会是个什么样子,岂不天下大乱,因为即使一个连环杀人犯都可能有自己值得人同情的理由方面,就不用受到惩罚了吗?一个人因为可同情的理由去犯罪,就不用制止了吗,让他犯吧,因为他可怜。这样行吗?还有我坚决反对弄死已出生的孩子,这样做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对胎儿实施计生措施我支持。因为这是中国,中国有计生国策,外国没有,受不了上外国去,就怕这种吃着恨着的人,你一个人是生存不下去的,享受了国家的福利,却与国家为敌,触犯法律,触犯法律的人就是全体民的利益,是公敌,除非同情这些犯罪的人不处于公民之列。所以,收起你不分是非的同情心吧,他们超生同样也触犯了你自己的利益。
感谢所有送花给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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