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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政策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了,比如计生政策,比如户口政策,比如少数民族优惠政策。
1、大气三国,女主争霸,广聚悍将名士,强推《凤穿残汉》

2、我在地狱里仰望天堂。。。虽坑仍推,最震撼网游文——《有阳光的世界》
中国人口已经老龄化了,以后没人种地,没人生产,没人要房子了。那经济怎么搞上去~?
给我点鲜花,我就会有动力。
我一个亲戚就曾经被强制引产,快七个月了吧,都跑回老家了,还跟着回来确认引产之后才回去的。
我不明白的是他們憑什麼敢這樣對孕婦如此無人性?

這無關法律...是良心問題ㄚ
--為生者祈福,為死難的人們祈禱。
高雄前鎮、馬航、復興、北捷、戰爭中的死難者,萬望已得到安寧。R.I.P
她可以跑到美国使馆控诉中国没有人权,相对人权,没有责任滥生的父母更可恶
她可以跑到美国使馆控诉中国没有人权,相对人权,没有责任滥生的父母更可恶
vogor 发表于 2012-7-2 12:46



    就是,生在中国,却不遵守中国最基本的国策和法律,你以为有钱就能践踏法律吗?在哪个国家能容忍你这样?美国吗?都生两个了,已经违法了,还生。这是对广大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的挑衅。中国国策的制定是为维护最多数人的根本利益的,岂容这些人随意用钱侮辱。要我说这样都不行,应该追究者两个人的刑事责任才行,分开关20年,让你再生。。。。。。。。。。。
呃~~觉得那些回复更让我心寒~~~
太吓人了,是人都这么残忍还是只是中国人盛行残忍?婴儿也是人,这样难道就不是杀人?人性何在?不是说中国人善良吗?就是这样的善良法?太黑暗了,颠覆了我二十多年的人生认识!!!!!
有什么可以证明新闻的真实性?又是轮子造谣。
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2-7-2 23:28 编辑
就是,生在中国,却不遵守中国最基本的国策和法律,你以为有钱就能践踏法律吗?在哪个国家能容忍 ...
wxf1972 发表于 2012-7-2 18:43

不守法的父母應該被處罰,不過7-8個月大的胎兒不應該被處死吧......(超生父母都沒判死刑,什麼都沒做的胎兒卻被處死......)

兩全的辦法,讓胎兒出生後處罰父母即可............(我厭惡不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父母,所有的孩子都應該是被期許祝福歡迎下出生成長,如果要修法關他們20年或是判死刑也無所謂......知法犯法自找的......唯一只可憐孩子......古代連坐罪及妻孥,畢竟既得利益者不能算無辜.......但是乾乾淨淨一個小生命,不沾罪孽,這樣被殺了,是很可悲的)

而且法律不是規定胎兒太大就不能引產嗎(看電視說的),寄生處的官員違背法律一樣是國家所不能容許的行為......
[quote]不守法的父母應該被處罰,不過7-8個月大的胎兒不應該被處死吧......(超生父母都沒判死刑,什麼都沒做的胎兒 ...
saturnschnee 发表于 2012-7-2 23:07 [/quote
    就这样还有人顶风上呢,如果都这样法律又该怎么执行呢?要是这样说,就不能有死刑一说了,因为即使是犯了杀人的重罪,也不能轻易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毕竟是一条人命?但是,对于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又怎么去维护呢?再说了,只听说过,生出来才有人权吧,
再有犯法还有分犯的是哪条法律一说吗?难道违反计划生育就可以纵容吗?社会上很多人都认为违反这条法律不是犯罪,不嫌寒碜,依我看,就是法律惩罚不够重的关系。而且中国的计划生育法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完善的,我的同事现在就怀孕等着生二胎呢,因为两个都是独生子女,就可以要二胎,还能享受各项生育险保障。很人性化。农村户口的,第一胎是女孩也能要二胎。还要怎样?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意识:任何违法犯罪都是对我们守法公民的侮辱亵渎,应该人人得而诛之。不应该姑息纵容,这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2-7-3 01:38 编辑

回复 26# wxf1972
1.侵害他人生命法益,判死刑很合理......但是如果侵害的法益並沒有那麼嚴重,那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就顯然罪刑不相當.......這就是為什麼法律不能隨心所欲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2.法律只處罰犯罪的人,所以胎兒不該被處罰

3.胎兒算不算是個人......很多的的國家和學說都與以保障,譬如在民法上,會保障未出生胎兒的權利能力(像是規定視為既已出生之類),刑法上會處罰墮胎罪(侵害胎兒生命法益)(美日港台和許多地區都有規定),這都佐證胎兒的生命和一般人的生命都值得被保護......其實如果在不氣憤的心境下,問自己,胎兒的命算不算一條命,大部分人會有肯定的答案......不然喝嬰兒湯和吃胎兒肉的人,不會被我們如此厭惡,假設胎兒的地位和動物相當,那我們何必氣憤呢?!

4.(我不確定規定在哪裡,只是看了新聞,以此為前提)不是說懷胎多少個月後就不引產嗎,如果是這樣,那知法犯法粗暴私刑的公務員和知法犯法偷生孩子的父母,而且這種情況下公務員十分讓人無法諒解,因為前面例外不引產的規定就是為胎兒足N月的情形特別設置的,故意違犯,假國家之名作壞事,讓人觀感更差......

5.你的正義感非常值得表彰,我大概是老了容易心軟,心境比較無法嫉惡如仇(我只覺得凡是貪污都要判死刑)......
天天抱怨中国人多,一挤火车跟什么似的,抱怨资源不够,抱怨愚民养不起孩子还使劲生,现在倒是个个都摆出一副同情的嘴脸来了,为什么超生屡禁不止,为什么大部分人有恃无恐,不就是仗着中国所谓的国情,人情大过法律,只要你扛过去了,谁也管不了,真敢管就是现在这下场,被千夫所指,明明对方先肆无忌惮的违法,结果就是都已经这样了,难不成balabalabala之类的,违法的就成了弱者,成了理直气壮的代言人
但现在人口也太多了,好多人也并不想生,毕竟只有一个孩子就可以给他全部的爱,家里只有一个小孩肯定比两个小孩过的好的多,当然有钱人除外,而且现在什么都不便宜,尤其是教育之类的。我还是只希望家里只有我一个小孩,毕竟再多一个的话,我们肯定会抢这抢那,我才不要呢。
不过强制引产确实有点残忍,活生生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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