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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如果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估计我的父母没有那么坚强,早已家不成家了。
一想到这点,就不能原谅下毒的人。对那些包庇下毒的,更不能忍受。
一定要找到真凶。
像我们这样的年纪,经历过贫寒,苦涩的童年,父母为了子女的成才掏出所有,而我们也是在年复一年的读书,考试中度过小学,初中,高中,只为了考上大学。
到了这样的年纪,对很多的事已没有关注的兴趣,实在是朱令的事让我想到过去,
我想有千千万万的学子都是经历过同样的人生,谁有这样的权力去毁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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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6# yinyinw2010

许多支持朱令的人也都是因为和她有相似的经历、引发共鸣,
才会积极呼吁重启朱令案,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
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生活在自身各种权利被践踏,连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的社会,
不希望我们的下一代生活在一个随处可见不公平的社会!
“重启朱令案,共筑中国梦”
虽然希望渺茫,可以的话还是要为之努力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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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上网一直有看朱令案的相关帖子,不知道最终有没有一个结果。    这个案子让人愤慨痛苦的地方有很多:堂堂百年名校早已不是当初的耿耿风骨,教书谈不上,育人更谈不上;号称国家最高医疗水准的协和医院居然连一个陀中毒都看不出,还没有仪器可以化验,可以全身换血七八次,不可以有支小小的普鲁士蓝制剂;天子脚下一国之都的大内名探们居然对一起校园多次投毒案束手无策,还正儿八经的对全国老百姓们讲是怎么破不了案的,多荒谬!     还记得那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吗?到如今原来同食同宿同行同学的情谊是如此的冷漠,甚至冷血,是怎样的心情才能漠视别人的痛苦不幸,念念不忘朱令的晚归与骄傲,言辞里掩饰不住看着雏鹰折翅的兴奋...             可叹的太多, 还好,还有贝志成等人真诚的友情与帮助;还有吴爸爸朱妈妈深沉的眷恋与挚爱,还有良心媒体的不弃与追踪;甚至还有网民们翻墙请愿的黑色幽默下那朴素的人性;方令这世界不必绝望。          19年过去了,不要再说什么赔偿,没有什么能补偿得了逝去的青春,不必指望犯罪人能有什么忏悔,如果曾,这么多年朱令一家不会这么无助,更不说有什么制裁,抵得了那迷茫中还镌刻在记忆深处的一声“痛”!  如今我们群起奋勇,不过是要一个结论一个明白,如此卑微,也如此执着!
没有永远的永远是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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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ylt 于 2013-5-14 03:05 编辑

回复 138# 有晴天

这个案件之所以多年来一直没被人遗忘,
实在是令人愤慨的地方太多了,整个案件充满了负能量,
协和、清华、北京警方都不是清白的。
多年以后,这个案件也一定会被一次又一次的提起。
朱令案,必将写入中国历史。
而涉案人员、机构都会被历史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不管随着发展,我们的GDP有多高,军队实力有多强,
高楼大厦有多密集,科技有多进步,
只要这个案件一天没有个说法,
我们的国家依然还是不能说是一个伟大、强大的国家。
回复 139# cylt


    的确,这不是朱令一个人的呐喊,这更是我们对公理的诉求。                    如果我们没有对这片土地这个国家发自内心的爱,又怎么会如此难以抑制难以平复心中的愤怒与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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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ylt 于 2013-5-16 23:19 编辑

网上一些爆料,可以分析参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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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7年4月2日,北京公安14处的侦查员们来到清华保卫部门,出示了对孙维的拘传单,保卫部门的负责人立即向清华校办打电话,14处侦查员被请入校办,......经一番交涉,决定由系领导把孙维带到清华派出所,而不是由侦查员入校带人。
2. 孙维被以协助了解情况的名义带入清华派出所,14处侦查员出示拘传单并把孙维带走。
汽车驶入北京市公安局,孙维被带入审讯室,并在前台签单完成手续。
3. 3个小时之内,孙维同学坦白了投毒事实,但隐瞒了部分细节,关于投毒次数,关于盗窃事件等等。审讯在下午继续进行,对犯罪细节的回忆因隐瞒需要和记忆的偏差,让近两个小时成了垃圾时间,最后,孙维在审讯笔录上签字画押,并继续被拘押。
4. 此时,局办电话来了,让侦查员去局长办公室。......
局长把上级的命令,局办的会议决定告知侦查员,必须放人。但也把另一记入会议记录的决议措施吩咐给了侦查员:刑拘,但给予孙维取保候审。(注:公安可以执行命令,但绝对不能吃苍蝇)
5. 精疲力竭的孙维童鞋被从浅寐中弄醒,并在刑事拘留单上签字画押,被带出审讯室,带入接待室和等候着的已办好取保手续的父,兄见面,并立即离开北京市公安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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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我的老邻居吴承之一家的不幸遭遇最近再次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19年前,老吴美丽、聪慧的女儿朱令在清华大学被人两次投毒,凶手至今逍遥法外。19年来,老吴夫妇始终如一精心呵护、照料高度致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女儿,天地为之动容。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搬到老吴家隔壁,两家从此成为邻居。很长一个时期,我和老吴并没有来往,甚至连交谈都没有过。我对他家的情况一无所知。上下班在楼道里匆匆碰面,也只是简单的点点头打过招呼。老吴寡言少语,一家人安安静静的进出,轻轻的关门开门,从无大声喧哗。我感到这是一个教养良好的知识分子家庭。
  我得到过老吴无私的帮助。大约是1998年,我在郊区,突然接到老吴的电话。原来,我年迈的母亲在小区散步时不幸摔倒,磕破了面部,正在医院治疗。几个小时后,我匆匆赶往医院,见医生正在为母亲缝合伤口,老吴在一旁陪伴。母亲受伤后,是老吴帮着联系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到医院后又楼上楼下帮着挂号取药。我心中很是感动。老吴临走时,我拿出一点钱强塞给他,算是表示一点谢意。但老吴只收了救护者的费用,并给了我发票,坚决把多余的钱全部退还给了我。现在,母亲已去世多年。每每想到老吴,心中总是充满感念。
  老吴是一个爱护环境的人。那时候,每层楼都有一个垃圾口,有的邻居不自觉,总是乱扔大件垃圾,导致垃圾道经常堵塞。因为又脏又臭,许多人宁肯掩鼻而过,也不愿去清理。好多次,我下班回家,见到老吴一个人手持长杆,满头大汗地蹲在那里往外面清理垃圾。
  渐渐的接触多了,两个人交谈多了起来。但老吴从不主动讲家庭的不幸。我看到有关朱令被人投毒的报道后,有时候会主动问问案子的进展和朱令的康复情况。我知道老吴心里有滔天的愤怒和忧伤,一直在坚忍不拔的努力为女儿争取公道,竭尽全力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他从来理性冷静,我从没见过他有激愤的行为和尖锐的言辞。
  后来,我和老吴各自搬到了新居。2006年冬天,朱令事件再次成为社会上人们议论的热点。我在网上发了个小帖子,简单的讲述了老吴当年对我母亲的无私帮助。很快,我接到老吴的电话,他惊奇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他认为的“一件小事”。这年春节前,我去他的新居看望他。他所在的小区不好停车,我只好把车停在小区外面较远的地方。老吴仍是一如既往的轻声细语,平静地讲述着这么多年的坎坷境遇。言谈中,对社会上相识不相识朋友们的帮助,他一再表示感谢。临别的时候,我一再请他留步,但他坚持着下楼,七拐八拐地穿过小区,一直把我送上车。从反光镜里,我看到老吴在寒风中一直在朝我挥手。视线中他的身影越来越小,但在我心中,他的形象却越来越高大。我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里,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坚韧和强大。
  老吴的不幸已经不是他一个家庭的悲剧。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应强烈。令人遗憾的是,19年了,虽然群众自发的、前赴后继的对邪恶围追堵截,甚至有贝志诚这样的孤胆英雄挺身而出,但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仰望苍天,我惶惑,是什么样残忍、歹毒、冷血的动物才能制造这样惨绝人寰的悲剧!一个法制、民主、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应给老吴一个说法,给大众一个说法,给历史一个说法。
感谢这位邻居的仗义执言,筑桥铺路无尸骸啊。
感谢这位邻居的仗义执言,筑桥铺路无尸骸啊。
本帖最后由 cylt 于 2013-5-16 23:37 编辑

朱令案上the daily dot了,这个网上杂志影响不小,没过多久,twitter上就有人讨论了。
  请上twitter,linkedin 跟facebook的海外党转发。举手之劳,帮助朱令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新闻标题是:
  朱令:令人心碎的传奇
  http://www.dailydot.com/society/zhu-ling-sun-wei-petition-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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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媒体关于朱令案的报道
http://www.bendbulletin.com/article/20130516/NEWS0107/130519988/
本帖最后由 cylt 于 2013-5-16 23:43 编辑

转  @银月亮20081122 308450楼 2013-05-16 20:05:26
  朱令案为什么引起这么大关注,是因为在这个神奇的国度,其实就是丛林社会,没有规则,只有潜规则。没有法律,只有权力。所以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
  象朱令这样的一流名校生,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外祖父是副总理的同学。确7对不是穷二代,这样天之骄子沉冤二十年不得昭雪。何况我等草根。说不定哪天,我们的儿子被七十码,女儿被开房,房子被拆迁,或者各种神奇的死法。
  所以为朱令就是为自己绝不是空话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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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来就是期待能得到这个案子的真相,只要一个真相,也希望我们最终能得到,不管多长时间,不管经历多少变幻,唯一希望能在我的有生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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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篇旧文,可见协和当时有多么无耻,铊案影响多么恶劣


  我以前没有见过陈教授。最近有几次见面的机会,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以前采访过陈教授的《东方时空》编导朱宁就说过,用什么样的赞美之词形容陈教授都不为过,我私下里认为,他这话本身就有些过。但是,当我见了陈教授,与他交谈过,我也从内心发出这样的感喟。
  陈教授和他的夫人崔明珍教授都是代表着尚存的中国知识分子的良知与骨气的人。而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中国,已经和大熊猫差不多珍稀了。
  其实,崔教授是真正研究毒理学的科学家,她从事了几十年有关铊毒方面的研究,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分析,甚至实验。陈教授是负责做检测和分析的。他们夫妻俩互相配合,一直从事毒理学方面的研究。中国有关铊毒的标准就是崔教授制定的。
  1995年4月5日,崔教授第一次从报纸上看到有关朱令得了怪病的报道,她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女孩是铊中毒。因为她自己是研究这方面的专家,而其他医生确实接触不到这样的案例,所以很难做出判断。当时,崔教授与丈夫商量后,立即就找到了朱令的会诊医生,告诉他们自己的分析和判断,但是,医生告诉她,协和医院已经排除了这个可能,因为协和问过清华,清华非常肯定地说,清华化学系没有铊。既然没有铊,日常生活中人们又接触不到这个东西,就不可能是铊中毒。
  那个时候,人的思想非常单纯,没有人会想到有谁会对这样一个花季少女,一个女学生投毒,所以,就凭经验认为,既然接触不到就不会中这样的毒,而且就是中毒也不会两次发病。人们是怎么也想不到她是被两次以上人为投毒的!!!
  崔老师直到今天还为此内疚不已,不断对我说着她的懊悔。她说,如果自己当时再坚持一下就好了,但是,自己是搞理论的,不是搞临床的,既然人家临床医生说了,也就不好坚持了。结果,朱令就丧失了一次提早获得正确救治的机会。(其实,崔老师的懊悔是不必的,因为协和是不会听她的意见的,因为,协和几周后还见到了众多国际专家的意见,却也是同样没有采纳,因为协和的医生并不遵从科学的、严谨的实验去做排除诊断,他们排除病因的根据是主观臆断,事实上,朱令的诊断不是协和医生做的,而是清华的领导做的。)
  1995年4月28日,陈教授在第一次做朱令的样本化验时就惊呼,这一定是他杀,没有人会采取这种方法自杀,这太可怕了。他在接受电视采访时曾说过,这是99.99%他杀。他对朱令案做出了一个科学家基于科学实验结果的准确判断,同时,也勇敢地本着一个正直诚实的知识分子的良知始终在勇敢地说着实话。当时案例的综述是由陈教授和崔教授一起写出来的,并提交给了协和。后来,他们夫妻又共同参与了对北大铊投毒案受害人的救治。
  1997年,北大的陆晨光和江林先后被人投以铊毒残害,据自首的凶手供认,他一共投了600毫克。北大受害人的临床症状都比朱令要轻很多。朱令体内的铊毒,按照陈教授夫妻的测算,应该超过1000毫克。而铊毒的致死量是4-6微克/公斤。所以,朱令能活下来,是个奇迹,都恢复到今天这个程度,更是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前几天,我去陈教授家咨询一些问题。他们夫妻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一人手捧着一大摞书,帮我查资料。告别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我觉得非常不好意思打扰他们那么久,他们却一再说,没有关系,因为你是志愿者,我们也是志愿者,大家都是一样的。
  其实,陈教授还真是在做着志愿者。他现在已经退休了,却每天都在外面教社区的老人学习英语,组织一些青年志愿者推广奥运英语,继续为社会发挥着余热。
  有一位在国外的犯罪心理学专家让我替她转达对陈教授的谢意。她说,一般投毒者都会是系列投毒,极少有只做一次案的,除非被发现。残害令令的毒妇本来应该也是系列投毒,以她的心性,又掌握着这么隐蔽的投毒工具,她会在今后给其他她看不惯的人或者影响了她的人继续投毒,清除障碍的。但是,遗憾的是,先有贝志城,后有陈震阳,都发现了她自以为隐蔽的投毒方法,使她无处遁形,只好收手。
  所以,我们,不,应该说毒妇周围的人,真应该感谢陈教授夫妇,是他们制止了一个潜在的系列投毒者,制止了今后可能继续发生的悲剧。
  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另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铊毒犯罪的高发区。全世界在过去100多年的历史中,一共也才有20几起以铊为投毒手段的案例,而中国占了 50%以上。更可怕的一个事实是,朱令案是中国铊毒犯罪的第一起,从朱令案起,北大也发生了同样的犯罪,凶手自认学习了清华案的经验。后来10年,尤其是最近一两年,铊毒犯罪在中国各地层出不穷(山东、四川、贵州、杭州……),都与朱令案至今未破有很大的关系。这个12年来的悬案、迷案、死案,大大地鼓舞了铊毒犯罪者的信心,使铊成为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新的威胁。
  如果,在朱令的身边多一些像陈教授这样正直善良勇敢的人,可能事情早已经解决了。即使朱令如花的美貌不会再现,但是,她的笑容会重新回来。即使朱令的悲剧不会改写,但是,其他人会避免再看到同样的悲剧。但是,我们的生活啊,却总是遗憾,遗憾,遗憾,直到今天,我们还是得感叹着遗憾……
朱令案:一个公民的司法焦虑 陈岚

    本朝公安系统有要求:“命案必破”,正是这样片面追求破案率的粗暴做法,使得聂树斌、佘祥林等等各路冤案相继产生,刑讯逼供在本朝不是个案而不罕见。让人觉得讽刺的是,聂海芬能够零证据,仅仅靠口供破案,还成为“著名女神探”(详见聂海芬有关案件)。而清华朱令这样一个毫不复杂而且海内外影响力极大的案件,却可以一再处置延迟、程序失当,甚至导致证据的直接灭失.....所以,我有很多问题要问下去,也有很多结论想触发一次2013年的司法重新调查。@一毛不拔大师和@蛮族勇士等人都已经在做,我,作为一个路人甲,也聊尽绵力。
朱令、朱令案当事人、清华所有的一切跟我一根毛线的关系都没有。但,这件事一直是我心中块垒,不浇不快。在阐析此事前我先说下我的立场。
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也是基督徒,无论是信仰还是我所遵循的政治理念,都很难让我轻易去在法庭之外给一个人定罪。前年的药家鑫案中,因涉及人命案,我几经挣扎,保持沉默良久后,受一些信息影响,误以为药家真的影响了官媒,于是以私媒体来抗衡,写了《药,民族的蒙汗药》一文,要求公平审判——事实上为媒体的死刑狂欢作了推波助澜,而之后,关于药家的真实信息一一呈现,我十分后悔,并在微博发文忏悔。因被民意携裹的情绪,我违背了我自己一直企图推动的法制理念:“任何人不经法庭审判不得定其罪”,透过文字我朝药家鑫伸出了朝下的大拇指,死刑判决的大拇指——而我,事实上并没有这个权利。
所以,那件事后,我学着去谨慎。所以,朱令案,我一直迟迟没有写长文。
朱令案,在2006年之初,我并未确定孙维是凶手(我这个人比较喜欢逆向来思考),直到看到她的孙维声明(已证实是孙本人所发)。看完了,直觉她就是凶手。特别是她字斟句酌,说“我的同学朱令中毒一案”,一看这个措辞,我心里便一下亮了。公安已经十分肯定此案系投毒案,并确定是至少二次投毒。这个孙维却巧妙地置换为“中毒”。谁才会这样回避法律事实?谁如此在乎这样的案情事实?在读过的大量犯罪心理学个案中,实际上哪怕经过了审判定罪后,罪犯在阐述过程时,都不承认自己行为造成了犯罪事实,将后果推卸给受害人。偶然、环境是他们的正常思维(都是别人的错)。比如,将人推下楼摔死的罪犯通常会这样说:“我碰了他一下,他就掉下去了。”他会尝试着将受害人描述成“他(自己)就掉下去了”的状态,这些罪犯甚至在私下里、对自己也是这样反复描述的。而且,她刻意斟酌的字眼里,一涉及到细节,就含糊不清,涉及到关键物证,就推脱不知,涉及到案情结论,反复强调的是“没有证据你们不能定我罪”而不是“我是无辜、我要求缉拿真凶。”——读完之后,如果还无法判断谁是凶手,那我真是智商捉急了。
当然,直觉不是真理,更不能以此定罪。
再后来,孙维与同学的系列串供邮件(已经核实真实有效)曝光,没错,邮件里她们没有谁直承或复述当年的事实,但彼此串通、保持口径一致、互相遮蔽的语境彰显清晰,如果她们在朱令案中都是清白的,为何要私下串通?为何要以如此诡异的口气(我们都不说但我们都知道花园里埋了一具尸体)的不言而喻的口气来一起进行网络洗白?各种旁证已经让真相呼之欲出,但却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打回黑箱。
最好的洗白不是在网络上传播真真假假的信息,而是敦促公安公开案情。2006年,孙维在她的网络声明里写“我也呼吁警方认真调查”,窃以为,真正“呼吁调查”,恐怕不是在网络上发个帖子算是“我要求调查”,以一个公民之身,大可以去公安要求还我清白,以一个红色贵族身份,我相信当年或现在,都有非常人能够采用的力量手段去自证清白。
有个司法笑话:一只狐狸逃进了树林,各国警察开始追捕。德国警察将树林筛成500个格子,一个格一个格地搜索。法国警察抓来了一只母狐狸,企图诱捕狐狸。英国警察拿出阿加莎的侦探小说,研究“狐狸逃跑可能会去树林的哪个洞穴”,俄罗斯警察灌下去一瓶伏特加,拿出枪碰碰碰到处乱放。中国警察从树林里逮捕了一只熊,一顿狂揍之后,熊哭着说:“我就是狐狸……”
我的意思是说,没有狐狸的树林里,你们都能制造出一只狐狸,如聂树彬,如佘祥林。你们有的是聂海芬,你们从来不缺任何专政手段和类似于惊怖大将军式的非常手段。而唯独到了朱令案,19年前,就变得如此温良恭俭让,变得如此“讲证据”“讲程序”,这算是对待王女和庶民的双重标准么?
这样的双重标准在今天尤见于网络。在这几天的讨论中,忽然涌现出一大批热爱“程序正义”“热爱司法公平”“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好公民。我发现多数是平时根本不好民主这一口的。此刻忽然热爱程序正义了。他们全部很清楚证据为何湮灭。也很清楚让证据湮灭对铊而言多么容易。在一个高度人治的社会里,要求受害人讲法治遵程序,等于是要求伤残到不成人形的朱令必须站岀来保护自己。
但在他们祭起“疑罪从无、程序正义”的大旗时,如我这样的自由主义者,还真一时语塞。别人是怎么样的我不清楚,但要我冒犯我视为信仰的法治原则,确实很痛苦。在司法上,孙维确实没有被定罪,证据确实也可能被消灭得差不多了,我若指控她的罪,就是对自己信仰的公义底线的冒渎。今晨@范学德兄写了《超越群体式思维看信仰》一文,读完之后,我悟了。“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自由”是哈利贝克芬半生都遵循的法治理念及宗教信仰的部分——但在面对一个真实逃亡的黑奴(他是白人的财产)时,他对自己说:“让我下地狱去吧。(我必须救他)”
信仰最核心的部分,可以超越控制着我们的集体无意识,超越群体式思维。在无数的概念中,在无数我们要恪守的原则中,这些注定可能会互相冲突的原则,我们唯有聆听最真实的声音。
朱令的优秀超过我之前所了解的一切,她并不是一个符号,而是一个鲜活善良美好的人,一个才艺学工倶佳的学生,一个高大俊美宛如希腊女神的少女。前夜在微博读到她中学时的大麦歌译文,我倾倒不已,泪盈:“巨风动地来,放歌殊未已,大麦俯身偃,既偃且复起,颠仆不能折,昂扬伤痛里。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临风曲”……如她神智清醒时(铊当时已经在她体内杀戮)在音乐会上弹奏的最后一曲《广陵散》,仿佛是她美好青春和悲惨命运的预告…..最大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
一个卓越优秀的少女,变成了痴子、盲子、话也不会说的哑子。而对比其他那几位姑娘所享有的美好人生:出国、结婚、生子、生意发达……
没有人可以这样制造悲剧,而逃脱惩罚。19年前闻此案,我尚年幼,印象却深刻。2006年在天涯追问时,我即已誓,为这个素不相识的美好少女寻讨公道,是不能放弃的事。
孙维的高度嫌疑,举国热议,从保护孙维这个公民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也要呼吁司法重新启动调查。而铊案的诸多当事人,从他们被曝光的邮件中可以看出,他们集体隐瞒了很多东西,而且他们共同知道某些东西,却攻守同盟绝对不对外说。他们知道什么?是时候了,人肉搜索已经将这些人全部曝光于世界,看到那些被网友搜索出来的信息时,我简直叹为观止。时间或会淡忘,人心却不会遗忘,互联网更不会遗忘。天涯海角的隐藏也保护不了你们。19年,没有能够抹杀任何人心中的对正义的渴望,因为等得太久,这渴望变得如烈火滚烫。
重启调查吧,让死里逃生的朱令,让自谓无辜的孙维,让沉默寡言的同室,让焦渴于真相、执着于正义的人们,让所有人都能安宁。
未完的最后几句话:
有个网友问我:“好人受煎熬,坏人却逍遥,这世界的公义何在?”(朱令案的舆论矛头应该指向谁?)
我回复他:“我曾有过和你一样的疑问——直到偶然读罗马史。公元330年,君士坦丁大帝重建完成君士坦丁堡,迁都。他身披紫袍,坐在以四匹白马牵引的战车上举行了盛大的入城仪式,迈上雄伟的宫殿台阶,此后的一千年,这里都是拜占庭的中心……一个伟大的王朝的巅峰……我想君士坦丁此刻心中一定骄傲至极。但他绝对不会知,不过几十年后,他的子孙在这雄伟的台阶上自相残杀,他的后裔,很快都惨苦死去,乃至灭绝。——但我们后人知道。我又读历史,朱元璋为人惨酷、朱棣亦如此,对三千宫女施加凌迟之刑。而他们一定没有一个人想到,自己的后裔,福王朱常洵(明成帝与郑贵妃最宠爱的儿子,他可还真是爱情结晶呢,前半生受尽娇宠),有一天被放在大锅里烹煮而死,肉汤被李自成军分食,成为历史上最黑暗血腥的一幕,之一。”
神的时间表,只有后人透过历史,才能窥见一斑。而当局者,常常自以为天是蓝的,死无报应。我们每个人,恶人或善人,都可能成为他工作的一个部分。我们只需要聆听真实的声音,做应当做的事,追问并追寻正义的足音,我们决不放弃,也就不会被放弃。我们在剧中,我们在局中,我们在镬中,徒然煎熬。因为我们无法预见未来,但请相信:正义或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作者:陈岚。来源:共识网20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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