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则:1。若一个特权身份存在多种特权,一晚只能行使一种*次特权
2。若杀方刀权消失,则以爱神〉蝴蝶〉杀BOSS的顺序继承开刀。若开刀后召得水杀,则杀方承继刀权不消失,杀方形成二次双刀。
3。与赐死不同,杀方的刀人和狙击的开枪,均作为“杀”的动作理解。“杀”的动作均不能杀死本阵营人员,但赐死可以。
這次的規則,以上三點修改最為明顯,且足以改變局勢,所以必須了解清楚。
【若一个特权身份存在多种特权,一晚只能行使一种*次特权】,但有一些權利是在【白天】行使的,如殺王的召喚,那么【召喚與暗牒】能否在同一個討論日行使?如果不能,請改為【若一个特权身份存在多种特权,一個討論日只能行使一种*次特权】
【若杀方刀权消失,则以爱神〉蝴蝶〉杀BOSS的顺序继承开刀。若开刀后召得水杀,则杀方承继刀权不消失,杀方形成二次双刀。】
這點有些難為殺王了,則必須等到普殺團全滅,獨殺也“不存在”的情況下,愛神開刀伊始,殺方召喚的水殺才能重新使普殺團復活,此點彌補了以前規則的不足,但普殺三人加獨殺全滅,按狙擊子彈,好人王賜死加轉化,票臺全中,理論上來說,也是要到第四討論日前后才能實現的,且殺王被票出局,只能從票臺上選,給了好人方極大的操作空間,個人認為,這個特權不是一般玩家能勝任的。相較于好人王,提拔成功后,連死都不怕的情況,且有可能【故意被刀】出局,另有一個情況,蝴蝶擁抱好人王,但蝴蝶被狙擊所殺,則蝴蝶與好人王雙雙出局,但始作俑者狙擊是否幸免?規則上看,此情況下狙擊是不用出局的。
最后一點,是關于狙擊于天使的子彈繼承,
狙擊如果使用子彈后出局,天使是否與上幾期一樣【無子彈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