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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这样的结果没什么争议的了。谢谢这个科普贴。
按理说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双方谈得拢,个人觉得拿钱消灾也什么。
这桩案件性质真是太恶劣了,一般十几岁的孩子还都在中学生活里被学业压得喘不过气来,哪儿有胆子干出这种事来啊。有的朋友总纠结量刑重,受害者身份不检点,难道就没想过这个问题?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才是正事。
回复 33# bailiyanxia


       这位亲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分歧很自然。尖锐的问题,咱们就依法律来,而法律面前是不讲究身份的,对吧。另外,亲也别纠结性从业者的问题了,再自由民主的国家也是有的,既然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因为市场需要,对吧。
      说实话,在这个最好也是最坏的时代,我们更需要的是自律,儒家也讲“慎独”,我们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的价值取向,但却能左右自己的言行。如果自己立身正,又有多少可担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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