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4-7-18 22:15 编辑
从我的视角来看第二天(非法官
目前的局势而言,暗方的威胁论对所谓的警暗合作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反而起反作用。
如果我是警方,
考究到场面局势,暗方的确为优势局。暗方提供的出人名单不可尽信。
场面警杀合作最为优势。
1警方目前只有1个查证,且不论查证是否有用,但大体而言票台所出之人警方只能排出偏杀而不能确保所出之人定为杀方。
意为,杀方、暗方均可以逃离票台好好发言导致警方自身乌龙。
这归因于警方的判断,而辅助警方的判断的正是杀方和暗方。不解答警方的质疑不配合洗白自己的行为,若是杀方暗方自己被号票出局,完全与警方无关。警方若是自身乌龙,当然也与杀方暗方无关。
这个条件很平等,杀方与警方处于同等未知的境地,考验的是警察的判断力和特权的自辩与隐藏能力。
2今晚杀刀必须绕过警察行事。
一如果今晚警察死于杀刀,那么警方交代好遗言后暗警不再跳出。杀方需要的暗方特权信息警方没必要去提供。我方暗警隐藏并将不给予杀方提供任何暗方信息。
二杀方没有必要逼迫暗警跳出最后被暗方术士禁权迫使警方失去查证。三就算暗方给予了杀方暗警的名单,纵观暗方胜利条件,杀暗警也将会为暗方做嫁衣。
所以如果明警今晚死在夜里,警方与杀方的合作就此结束。
-0-三方在于制衡。下错普杀是送杀方优势,但是杀方滥杀警方何尝不是为暗方做嫁衣。只有抿准身份才能制衡暗方。
一方独大,两方压制。有舍必有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