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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又想,打好的帖子还是删了。

就在这里说几句。

不少人的思路仍脱离不了“多数人暴政”的圈子。具体来说,就是觉得杀手(或者杀方)带有天然的“原罪”。

比如,一部成功的电视剧,扮演反方角色的演员相比正方角色的演员,往往在生活中更受欢迎。

真可笑。
我是杀手,立场不同,我爱怎么说服别的阵营是我的事。有人对我各种开嘲讽,至于么?以为自己抽到人多的一方身份就各种高大上?可笑至极。
反复推算过了,如果17是狼人的话,警方没赢面。

或者今夜杀方赢,或者明天暗方赢罗。

如果17不是狼人,另说。

这个结果也不坏。打心眼说,这次不管杀方还是暗方,获胜都是实至名归。警方为胜利做了什么?除了一肚子多数人暴政的心态和表现,呵呵

我还真不觉得拿了个警方就怎么高大上了。看到围观某人的发言,还真不好意思打击你的热情。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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