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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消气消消气。。。去【头脑风暴】做联想题吧,以后俺有空就去出一道哦。。。
做不出来的智商捉急的。。。真是的笨死了还吵什么吵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勋章问题,俺的感觉是,作为论坛管理方,如果不答应baby123的要求,的确有点儿“前女友不愿退还礼物”的样子,换做俺俺一定就删掉勋章简单了事。

但是但是但是但是。。。这里的勋章还牵涉到了众多的网友在论坛的social status评估体系,已经发放的勋章,不是管理员删掉这么简单的事,baby123索要勋章,比起“我不爱你我要带走我的东西”,还连带着还会损害“前女友”正在运作的少许事业,反正也有欠妥当。

——俺真的是打酱油来的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回复  马丁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借了女友一笔钱,分手后这笔钱你前女友还给你她就得破产,所以为 ...
baby123 发表于 2014-11-8 17:12


不是钱这么简单,钱的话我觉得肯定是应该归还的,即使是这笔钱直接投入到运营中的事业里,“前女友”如果立即归还就会倾家荡产,而且归还钱,在当事人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延期或者分期也是容许的,。。。货币这种流通领域的东西实在太方便清算了。

我觉得您当时制作勋章,一定也是挺喜欢这里的,才愿意倾心投入自己的时间与注意力。我也不知道怎么宽解您,反正我自己是比较那啥的一类,无论作为哪一方,俺既不会去索要已经付出的,也不会强留已经得到的。论坛是组织,不是个人,已经正在运行的体系,破坏掉的话反正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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