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我觉得最后那个微博的说法也太扯了。。。。

打个比方吧。我们公司跟技术人员都签了合同,如果有发明专利,那么归公司所有,但是署名权还是有私人在上面的。
像新华网这个,等于连署名权也转移了。我知道编剧这行有找枪手代打的,大佬们找小弟写,然后标自己的名字。行规我也不说什么。但是你一个小说卖两次,有点欺负读者啊。
比如我一个读者,之前12年的时候付钱看了这本书。15年你又拿出来卖,说是新书!尼玛,这个叫商业诈骗啊!我不管这书谁写的,尼玛卖两次就是不行!

最后发点个人言论。。。
一个美女,又当作家,又当演员,还要敷面膜,你觉得她是天才么?看到她的照片,我就觉得这个美女肯定是个漏货啊。。。居然还有人为她撑腰。。。你们脑子都养鱼了么?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