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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晏乐斌在《炎黄春秋》发表谬论的控告与批驳

中央书记处、中央军委、中纪委、中政委、公安部:

《炎黄春秋》二O一二年第十一期发表退休干部晏乐斌《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文章,该文不少观点和所谓“事实”是有意捏造,歪曲的目的是配合多年来国内外极右势力,攻击毛主席、周总理,攻击共产党、攻击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企图搞垮共产党。现就我们所了解的一些情况,提出控告与批驳望中央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主要事实是有意捏造和歪曲的.

2、1《七、三》布告是周总理具体布署和实施,毛主席批准照办,说林彪“决定”是不符合事实的。

“晏文”说:“七、三布告”是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的名义于1968年7月3日批准发布的。就在这时人民解放军驻广西某部打下“U-2”美国间谍飞机,林彪要接见有功人员,由广西军区副司令员焦红光(实是空七军政委)带队赴京,事先由区革筹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授意整理了“4.22”的材料,报给林彪。《七、三》布告就是这样产生的。这个结论是不符合事实的。

事实是,广西“文革”的主要问题一直由周总理亲自过问和处理,有的问题由毛主席决定。根本没有林彪过问的事实。

一九六七年五月,由周总理以中央的名义邀广西两派代表和广西区党委,广西军区领导赴京谈判。至十一月十九日,周总理在北京先后八次接见两派代表和广西军政领导。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八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中发(67)353号《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主要是决定成立以韦国清为主要领导的“革筹小组”。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周总理第八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及参加“革筹”小组领导干部,宣布中央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二十三日又接见“革筹小组”成员及两派核心成员。下午“革筹小组成员,两派代表及各军分区领导乘专机回南宁。广西问题暂告一段落。

“革筹小组”回来以后,积极制止武斗,做好大联合工作,自下而上陆续成立革委会。

可是“4.22”中的一些骨干,因自已没有被结合进领导班子,不服气。“4.22”中的一些坏人,因在当地干了不少坏事,不敢回去。因此千方百计挑起事端,挑起武斗,企图阻止革委会的成立。

一九六八年二月七日,柳铁“4.22”发表《今日的(哥达纲领)一评倒旗协议》,说今日大联合的“倒旗”协议,就是当年的《哥达纲领》的翻版,叫“4.22”不要联合。三月二十八日,广西“4.22”一些人,擅自召开所谓“常委会”,宣布撤销结合进“革筹小组”的四名常委,并宣布成立新的“4.22”、以阻止自治区革委会的成立。还成立“4.22”野战军,到各地县去挑起武斗。各地“4.22”不断集中南宁,以“反迫害”为名,冲击广西军区,并在军区大院静坐。以后陆续以南宁市解放路和自治区展览馆为据点,长期住下,并制造一系列打、砸、抢、烧、杀事件。

在南宁、四月二十八日,崇左县革委会副主任林兴,常委祝元洪在南宁学习,晚饭后到“4.22”据点解放路附近的新华街看大字报,被“4.22”与崇左跑来南宁的“4.22”抓到据点去,二十多人轮番毒打,把林祝活活打死。

五月三日,“4.22”常委开会决定攻打住南宁体育场的6936部队,他们在机枪,冲锋枪的掩护下,连续攻打部队。当部队向他们宣传“九、五”命令时,他们却说“我们要枪,不要毛泽东思想”。抢夺大批武器和公私财物。打伤指战员43名,打死五人。当6936部队另一部队来援救时,他们则半路拦截,以密集的机枪扫射,投郑手榴弹等,将车打翻,死伤十多人。然后又嫁祸于“联指”。

六月六日早上,驻《广西日报》解放军列队出早操,“4.22”展览馆据点用机枪向解放军扫射。解放军向他们喊话:“我们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不要开枪”,当部队列队回报社时,他们又用机枪猛烈扫射,当场打死战士1人,重伤3人。

五月七日,“4.22”强行“接管”军管的银行解放路办事处,抢去人民币五十多万元。

五月二十日,“4.22”攻打南宁市华强粮店,炸毁粮店大楼,炸死、打死“联指”群众十二人,打伤三人,抓去15人,一名妇女被轮奸,抢走大米一万四千斤,油一千七百五十斤,面粉、面条三千八百斤,粮票40多万斤,公私财物抢劫一空。

五月三十日,“4.22”常委研究决定,拨除他们展览馆据点对面林业厅“联指”广播站,他们化装成解放军进入“联指”广播站后,见人就杀,共杀死“联指”群众14人,有的被割舌头,有的被挖眼睛,抢去大批公私财物,炸毁3栋楼房。

六月二十三日,“4.22”从医学院拿二百多瓶毒气到解放路进行毒气试验,将一名学生和一名工人活活毒死。

除此以外,他们还乱抓,乱打过路群众,据当时南宁警备司令部的不完全统计,共打死、打伤和抓走群众七百二十多人,抢劫公私财物一大批。

在柳州,1968年5月20日,柳州“4.22”组织数千人到柳州火车站去抢援越武器弹药,共抢去援越子弹一万一千八百八十八箱。他们抢到大批子弹后,四处向“联指”住地开枪,五月二十五日,驻柳部队对柳州“4.22”据点进行包围,强行收缴被抢去的援越武器,“4.22”则组织大批人进行反包围,并抢去解放军枪支七百多支,打伤指战员二十多人,打死2人。他们还把火车焊接起来,不准火车通行。六月三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给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柳铁军管会(并转柳州“4.22”)发出《关于柳州问题的五点指示》,要求铁路两派立即停止武斗,外单位人员必须撤出铁路系统各单位,不得介入铁路系统的文化大革命。但是没有得到落实。六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又发来《柳州铁路地区恢复交通的五点指示》,但仍然没有得到落实。

在桂林市,1968年4月14日桂林市革委会成立,4月29日,桂林地区革委会成立,桂林的“4.22”则极力反对。桂林地区革委会成立时,他们冲击会场,以后则认定革委会是“派委会”、“骗委会”、“南京政府”,扬言要砸烂,并提出“打倒王斌政府”“打倒景伯承政府”等口号。68年5月17日,桂林“4.22”攻打桂林百货批发站,打死支左解放军1人,打死仓库保管员1人,打伤二十多人,并炸毁大楼。

5月25日,桂林“4.22”攻打桂林房地局、地区农机配件厂,随后又攻打榕树大楼、榕城饭店。

5月27日,桂林“4.22”拦截火车,抢走援越炸药五十吨。

5月30日,桂林“4.22”强占地区革委会驻地,将地区革委会赶出桂林。并冲击桂林军分区,抢走武器一批。

6月6日,桂林“4.22”攻打榕城饭店并炸毁饭店当场打死“联指”群众14人,同时抓走五人,并在途中打死。

6月9日,桂林“4.22”强行接管桂林人民银行,抢走人民币三百六十多万元。

6月15日,桂林“4.22”炸燃桂林百货仓库,烧毁棉纱两百多包,缝纫机两百多台,以及毛料布匹一大批,价值约六百多万元。

6月16日,桂林“4.22”强行接管桂林监狱,围攻看守部队,封锁部队执勤,并对部队断水断电断粮。

正如《七、三布告》所指出:“最近两个月来,在广西柳州、

桂林、南宁地区……连续制造了一系列反革命事件”。大批援越物资不能运往越南,周总理心急如焚。1968年5月底,周总理约请韦国清(原广西区党委第一书记后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军委秘书长兼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魏佑铸(广西军区政委)焦红光(空七军政委)到北京汇报。五月十九到北京,六月八日晚,周总理接见他们三人,听取汇报,并根据军队内部“支左”认识不够统一的情况,指示抽调“支左”干部到北京办学习班。他们三人回驻地后,经研究拟定抽调60名“支左”干部到北京学习,并给中央写报告。报告送到周总理后,总理亲自修改,并退回抄正后再报。收到后再分送中央其他领导审阅,最后报毛主席审批。

军队“支左”干部到北京学习期间,六月十七日晚,周总理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接见“支左”干部学习班全体成员,严肃批评了军队内部的不统一问题,对6955部队领导在桂林“支左”中明显的支持“4.22”而压制“联指”的错误问题,公开点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要求他们振作精神,观察三天。当晚他们在人民大会堂分柳州、桂林、南宁三个组,研究恢复铁路通车方案,18日零晨4点多才回到住地京西宾馆。

但是,周总理的一系列心血,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铁路仍然无法打通。在这种形势的逼迫下并结合当时的全国形势总理才下决心,报毛主席批准“照办”以布告的形式来解决问题,这就是《七、三布告》产生的过程和背景。根本没有林彪插手的事实。《七、三布告》发布后,为了落实好《七、三布告》,周总理召集广西军区、广西革筹小组及两派代表到北京办学习班,并于七月二十五日接见全体学习班成员,严厉地批评“4.22”的一系列错误行为。至此,广西问题才得到较好的解决,并决定成立广西革委会。

二OO一年四月,有一位老红军,原区党委常委给区党委和中央写了一分《“七、三”布告的正确性不容否定》的专题报告。报告认为,“七、三”布告是毛主席,周总理根据当时全国形势和广西的具体事实作出的、是具有全国战略决策的,所定的四项反革命事件,是有事实根据的,完全符合当时的刑法规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胡耀邦也没有否定《七、三布告》,以胡锦涛为中央军委主席于二OO七年八月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传》的《韦国清传》中,对《七、三布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作为一个老公安干部,中央工作组成员的晏乐斌,不顾这一系列事实的存在,以为林彪已被中央定为反革命头子,往林彪身上推,就可以否定《七、三布告》,是痴心妄想!

2、“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的反革命组织事实存在,为“新反团”平反是一个政治阴谋。

晏文中说:“广西军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筹小组出于政治目的,于1968年6月17日,将1950年代和1960年代初已被破获结案、审判处理过的玉林县石南公社梁福隆等人组织的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第十大队为主体,和浦北县六万山区的‘罗平党’案等,拼凑成1968年4月‘破获’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反革命集团案件,向自治区各地、县、市张榜公布案情,号召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斗争”。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

“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确实存在。它是由原玉林石南公社梁福隆为首的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第十大队”和浦北县的“罗平党”合并而成。但不是晏文中说五、六十年代已破获处理、广西军区、广西革筹小组有意拼凑加害于“4.22”。而是该两个反革命组织臭味相投,乘文化大革命混乱之机,活动更加猖狂,于1968年2月合并为“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并将总部迁移到南宁市解放路“4.22”控制的据点内。不少成员混进了群众组织,以群众组织为掩护,进行反革命活动。他们在南宁、玉林、钦州、柳州等地已发展了二千多人。他们设有正副团长、政治部主任,经济部长等职。下设支队、联络站。该案由当时南宁市警备司令部和南宁市公安局侦查破获。破获时,抓获团长一人,副团长三人、政治部正副主任三人,经济部长一人,支队长四人,联络站负责人等共六十三人。缴获有反革命组织纲领、反革命刊物、入团登记表,印鉴及与境外敌特机关通讯联系地址及部分枪支弹药。该案最后移送广西公检法军管会,由军管会抽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派干部组成合议庭审理判决。只处理了主要骨干。

韦立仁,“文革”前是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文革”中支持“4.22”,并跑到解放路据点去住。“文革”中期分配到广西地质局任局长,并已离休。1983年中央工作组来广西处理文革遗留时又调回广西高级法院任院长。他来后在一次干部会上说:“广西反团”是假案,是国会纵火案,不推翻,我就不当这个院长”。并当场严厉批评办理此案的干部,后由他亲自组织人员复查“反团”案,结果证据确实充分,没有推翻。中央工作组来以后,又进行一次复查,仍然没有推翻。因此,韦立仁向办理此案的干部作了赔礼道歉,该干部现在还健在,他一再表示案件没有假。

周总理于1968年7月25日在北京接见广西学习班时也说:“你们组织里(指4.22)就没有反共救国团”?广西为什么发生这么多反革命罪行,就是后边有黑手。反共救国团总团在广州,你们广西有分团,他们有空子就钻进来。

由于中央工作组来广西后,已向中央汇报说“广西军区、广西革筹小组拼凑一个‘反团’加害于广西‘4.22’,不好下台,因此就捏造出一个‘新反团’来平反,以欺骗群众,欺骗中央。这又是一个政治阴谋。

我们要求中央指定专人到广西来主持,邀请广西军区、南宁警备区,纪检、公检法、人大、政协以及原两派代表,主办此案人员及晏本人,把档案拿来检验,看是主办人“办假案”还是晏讲假话。是主办人办假案的,就追究主办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是晏说假话,就追究晏及工作组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3、南宁33条街巷被烧,是“4.22”中的一些坏人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焚烧,说“解放军开炮燃烧”是企图毁我长城。

晏文说:“《七、三布告》公布后,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兼南宁警备区司令员,区公检法军管会主任宋治平,南宁警备区政委韩世福、副司令员印玺,副政委慕石起等人,传达军区、革筹小组命令,调动军队,动用八二迫击炮、无助力炮火箭筒、炸药包等武器,攻打解放路一带,共烧毁33条街巷”,这是无端的诬陷。

《七三布告》发布前后南宁解放路一带33条街巷被烧,双方都承认,问题是事实和责任相反。

《七、三布告》落实以后,南宁警备区司令部即针对纵火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早在1968年5月份,“4.22”中的一些坏人就提出:“要学柳州经验、走梧州道路,把南宁变成一片火海”。熊一军,黄达升、史妙甫、徐振武、王玉昌等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王玉昌组织纵火队伍、康兴筹备纵火器材,以后分别多次实施。共纵火一百一十多次。何时何地开会,谁主持会议,会议决定由谁指挥,谁点火等都已调查清楚,参与人也承认,现在搞专案的人多数还在,档案也在。

可是,中央工作组来后,偏听偏信,只听“4.22”一些人的胡说,不听当时参与掩护救火的解放军指战员的意见。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传》"韦国清传中说:“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合发布《布告》又称七、三布告”)、要求立即停止武斗,无条件恢复铁路交通,

无条件交回抢去的援越物资和武器装备等,但收效甚微。此时,南宁一派造反组织中分裂出的一些人据守在解放路、新华街一带又打枪杀伤解放军、杀害干部群众、到处纵火,还有人趁火打劫。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针对陕西省发生的类似事件再次发出《布告》(又称”七、二四布告”),重申“七.三布告”的各项规定。经过毛泽东、周恩来的直接干预,到八月上旬,南宁才结束严重的对立状态,铁路交通得以恢复”。这是目前中央对《七、三布告》和纵火的权威解释。以上可以证明,火烧房屋不是解放军“打炮”所致,而是“4.22”中一些坏人所为。解放军掩护救火是经毛主席、周总理批准的。

《七、三布告》发布后,经毛主席、周总理的批准,解放军把解放路一带压缩到不到五百平米的范围,然后在各个街口把守,动员群众和“4.22”中的成员往外撤出,以孤立少数坏人。而“4.22”中的一些坏人则向群众开枪,不准撤出,以作他们的人质盾牌。在这种情况下,解放军才以轻武器向这些坏人开枪射击,以掩护群众撤离。在这么近的距离,怎么可能开炮呢?晏乐斌明知这种情况,仍硬说“解放军开炮”烧房。这是有意给解放军抹黑,企图毁我长城,这是明显的政治阴谋。
我们要求中央派专人来主持,用处理“反团”的办法,把双方的证据都摆到桌面,把事实真相弄个水落石
本帖最后由 xxxs 于 2015-4-27 05:16 编辑

4、关于死人的数字和情况,水份很多。

晏乐斌的文章重点是讲死人。他讲其他地方的情况,我们不够了解,没有发言权,可由各地方知情的人去说。

我们仅就我们知道的情况予以批驳。

晏文说:“南宁市在《七、三布告》公布后……,由印玺,慕石起指挥,与造反派一起,向解放路、新华街、展览馆、邕江上的轮船等处发起猛烈攻击,动用了八二迫击炮、无助力炮、火箭筒等武器,……8月8日全部攻下,围剿、屠杀群众造成万余人死亡的严重事件。仅事后南宁火葬场负责火化的尸体,就有5000多具,有人看见,解放路打下后,有20多辆翻斗卡车拉了三天尸体,有的拉到市郊区煤矿的坑道里,有的抛到邕江。当时邕江下游的西津水电站闸门被漂去的尸体堵住了”。“据不完全统计,仅围攻解放路和展览馆打死1470人”,“各县民兵拉回去处理共7012人,其中拉回途中打死和拉回后打死的有2324人”。

以上说的四个死人数字就明显有矛盾。明明说”围攻解放路和展览馆打死1470人”,那么开头说“造成万余人死亡的严重事件”是哪里来的“事实”。又说火葬场火化的5000多尸体又从何而来?这都是有意编造出来的。

晏文说:“当时邕江下游的西津水电站闸门被漂去的尸体堵住了”,这是经过深思后有意编造的一句话,也可以说一具尸体堵住了闸门,也可以说“很多”尸体堵住了闸门。当时解放军在解放路掩护救火,正巧南宁市一带下了一场解放以来最大的暴雨,造成大半个南宁被淹,个别尸体被洪水卷入邕江漂到水电站是可能的。但是晏文说的是“水电站闸门被漂去的尸体堵住了”这就是很多尸体的意思,这是不真实的,是有意夸大悲惨的场景,以激起群众对解放军的仇恨,这是有不良的政治目的的。

晏文说:“(在解放路)有很多人钻了防空洞,钻防空洞的人,绝大部分被一场无名的大水夺去了生命(系“联指”造反派往防空洞里灌水所致)”,这是完全有意捏造,当时南宁正好下一场解放以来最大的暴雨,大半个南宁被淹,躲进防空洞的人,几乎没有生还,这是事实。晏文中引用了不少《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的资料,资料中说:“李任仁被赶出家门后,不能同孩子们住在一起,同年八月十七日,邕江洪水泛滥,李任仁住地被洪水淹没,李因身边无亲人照顾被淹死在家里。”这就说明晏乐斌知道当时南宁洪水的情况而有意捏造事实嫁祸于“联指”。

这里也可以知道,解放军在解放路掩护救火中,在地面打死人是很少的,绝大部分都是洪水淹死,是自然灾害。把自然灾害造成死亡说成是解放军打死,是一种政治陷害。

晏文说:“广西文革期间究竟死了多少人,1979年1月,区党委向中央报告称,1967年,1968年两年,全区非正常死亡4.4万人,1981年调查组到广西时,据自治区处理”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党委书记赵茂勋主管,公检法三长参加,简称“三人办”)汇报1967、1968年两年,全区“非正常死亡”4.4万人,其中,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2.7万多人,干部、群众1.7万多人(不包括自杀数)当时全区12个地市我们调查组仅据南宁、桂林、玉林、钦州、四个地区和南宁、桂林二市党委的汇报,“非正常死亡”就有4.7万人,如果加上其余6个地市和区直机关以及柳州铁路局单位,死亡不少于10万人。1981年6月30日,区党委第一书记乔晓光向中纪委汇报时说:“文革10年,广西死了(非正常死亡)70400死人”。有的干部、群众反映死了20万人,也有的说死了50万人。当年韦国清同志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何兰楷私下谈话时,说广西“文革”中死了15万人。众执一词,究竟死了多少人,谁也说不清楚”,中央工作组两次到广西,前后近两年,一个死亡数字都没有弄清楚,却把似是而非,甚至是造谣的数字,晏乐斌都认为“众执一词,……谁也说不清楚”的数字搬到一本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杂志上,这是不负责任的,这是唯恐天下不乱,是有意制造仇恨。晏说韦国清向何兰楷私下说广西死亡15万,他向这两人作过调查吗?如果没有证据,就是有意的捏造和造谣。.

晏文说:“柳州钢铁厂‘联指’头目岑国荣(原为该厂工人,文革起来造反,当过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是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担任自治区工会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等人在该厂“4.22”成员黄日高(该厂人事科干部)(注:实为黄鸣皋)的背上绑上炸药,一按电钮,炸得黄骨肉横飞,还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乐,”这是胡编乱造。岑国荣在“文革”中未担任过群众组织的领导职务,是解放军“支左”干部认为他是学毛著积极分子而要他参加领导班子的,区党委在处理岑国荣问题时,经过调查,死人与岑国荣无关不予认定,现在岑国荣已向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公安部控告,要求晏乐斌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否则将向法院起诉。


在“文革”中,由于派性的冲突,双方都有死人。在广西,一般都是由于“4.22”先挑动,先杀了“联指”的人,“联指”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予以反击。由于“联指”人数众多,反击起来很难控制。如1968年4月以后,在南宁,“4.22”先杀了崇左县革命委会副主任林兴和常委祝元洪,然后又炸毁华强粮店大楼,打死“联指”12人,又化成解放军炸毁林业厅“联指”广播站,杀死“联指”群众14人,在这样情况下,“联指”才进行自卫还击攻打“4.22”水电设计院据点,也打死了他们的人,又如桂林,先是桂林“4.22”攻打“联指”杀死“联指”群众近三百人,才逼使桂林“联指”与附近县的“联指”联合起来进行自卫还击,这就是因果关系。而晏文通篇只讲“联指”如何打死“4.22”而不讲“4.22”如何先杀死“联指”而激起的自卫还击。

中央工作组来广西是带着框框来的,即为“4.22”中的一些坏人申“冤”复仇。

中央工作组来广西后,立即把“4.22”中一些犯了在《七、三布告》中列举的四项罪行的罪犯当作“受压者”予以平反,并给予重用,而把“联指”中不少基层领导干部,在落实《七、三布告》中造成一些死人,都作为“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杀人主犯”

予以定罪,判重刑。更有甚者,他们把“联指”中大批与死人无关的各级领导干部,以各种罪名,有的判刑入狱,有的定为“造反起家的人”,清除出党,永远不能担任领导干部。这是明显的派性行为。

5、胡编乱造,企图毁我长城,晏文说:“八月初,广州军区在湖南衡山开会,广西军区,桂林市武装部,桂林军分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落实《七、三布告》,研究出动军队,武装解除武斗据点”。“据桂林驻军支左小组成员、市革委会政法部长,后5048部队政委朱照富同志反映,1968年八月初,广西军区政委魏佑铸,在北京参加部队学习班的广西军区的同志讲,广西问题怎么解决,请示了黄永胜,黄让广西自己拿出办法。经军区研究,先在融安县下手,动用军队,对400余名“4.22”成员,用武力解决。事后,向黄永胜汇报时,黄表扬干得好。这样就摸了中央的底,拟定了用武力解决桂林问题的行动计划,并将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吴华,由南宁调到桂林,将正在北京参加学习班的桂林军分区司令员景伯成叫回,共同指挥了这一行动。原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后离休居住桂林的老红军姜茂生同志反映,“八二〇事件”之前,黄永胜在北京召开秘密会议进行研究,是林彪叫开的,吴华等来桂林指挥。桂林驻军支左小组成员,104部队处长王汝保同志反映,八二〇事件行动时,部队有一个统一的指挥部,由吴华、景伯成、桂林市武装部政委陈秉德三人组成。”.

以上所说,主要是认为,桂林“八二〇事件”是林彪和黄永胜决定指挥,广西军区听从林、黄指挥,“镇压4.22”,是不符合事实的。

《七、三布告》发布后,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驻军“支左”领导及两派代表700多人到北京办学习班,七月二十五日,周总理接见广西在京学习班全体成员说:“《七、三布告》是毛主席的战略部署,是镇压反革命的”,要求大家一定坚决执行。“如果联合不起来,广西这个局面就要继续下去,再继续就会犯罪”。八月二十日上午,周总理亲自给韦国清打电话,并派人送来了他亲自修改的广西请示成立广西革委会的报告,征求广西的意见。中午广西革筹小组领导根据总理指示作了修改,重新上报,总理又作了修改,下午派秘书到政治学院广西学习班再次征求意见。八月二十一日凌晨4点多,周总理亲自给焦红光同志打电话,询问广西有关情况,特别是对原区党委有的领导站出来工作的看法,还详细询问了广西近日发生特大洪水的情况。八月二十三日晚九点,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广西学习班全体成员700多人。宣布中央《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批示》,二十四日学习班成员回到南宁,二十六日在南宁召开有13万人参加的“成立大会”。前面我们说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传》韦国清传中说:“经过毛泽东、周恩来的直接干预,到八月上旬,南宁才结束严重的对立状态,铁路交通得以恢复”。这就说明,广西问题,包括桂林问题,都是在毛主席、周总理的直接关怀下解决的。认为林彪、黄永胜已被中央定为反革命而往他们身上推就可以追究广西军区当时的作为,是居心不良,是不会得逞的。.

二、工作粗枝大叶,错误百出。

晏文中,把空七军政委焦红光写成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宋治平是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兼广西公检法军管会主任,但是没有兼南宁警备区司令员却把他写成南宁警备区司令员。慕石起是桂林军分区政委,却把他写成南宁警备区副政委,参与指挥攻打解放路。桂林市武装部政委陈秉德,在同一文中,又写成桂林军分区政委。这些人的职务都是公开的,晏两次参加广西工作组,前后时间达两年之久,这些公开的职务都搞不清楚,那么,广西各地的复杂死人情况,他怎么可能搞清楚呢?他罗列一大堆死人数字和情况是不会准确的。

三、中央工作组的主要成员都怀有个人的情绪到广西工作。

工作组的主要领导李锐,原是水电部副部长,长期冒充毛主席的秘书,野心勃勃,想取代周恩来任国务院总理,在1959年庐山会议上被批判,以后对毛主席和共产党有刻骨仇恨。他来广西企图否定“广西的反团”否定《七三布告》,从而否定毛主席和周总理否定共产党。他多年来发表文章,到处演说,公开攻击毛主席和共产党,就是证明。我们于2012年2月5日,给中央写有一份《广西“处遗”是反毛反共的一大阴谋》,已有揭发.

周一峰,是广西人,从上海抽来参加广西工作组。他有两个弟弟在广西工作,他父亲是国民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因此,没有得到重用而对广西区党委抱有情绪。他来广西后,都把两个弟弟从科级干部提到了正厅级。

王浩,50年代在广西省委任部长,57年被定为右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以平反,对广西区党委一些领导抱有情绪。

李英敏,广西人,1957年在文化部被定为右派,后下放到广西电影厂工作,“文革”中因地下党历史问题被军队主管的“三办”审查,三中全会以后被平反,调回文化部工作,对广西区党委和军区抱有情绪。

中央工作组来广西后,依靠一些与自己臭味相投的人。例如:

韦纯束,于1949年临解放时,被国民党保安团围剿,毫无抵抗地举手缴枪投降,因此,认为区党委没有重用他,抱有抵触情绪,乘“处遗”之机,被工作组从自治区政府秘书长提为广西“处遗”领导小组组长,后提为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上台后即提出“广西有河北帮”,把外省领导干部撵出广西,乔晓光同志(河北人)被中央留任区党委第一书记,也被他架空。他上台后,即把自己媳妇李萍“送给”成克杰作情妇,把成作为自己的接班人。成则与李萍勾结受贿四千多万。成被处以死刑,李萍也被判了重刑。他还利用政府主席的权利,与其媳妇、女儿,侄女共同走私黄金近一吨,按法律应判死刑。只是因有人包庇才受到了轻轻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云,“文革”前是桂林市委书记,“处遗”前仍是柳州市委书记,长期以来他认为自己有文化,看不起区党委其他领导同志,因而长期装病不太工作,经常在家练书法。“处遗”中被中央工作组提任“处遗”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党委副书记。成为韦纯束一伙的“军师”。

金宝生,男女关系极其混乱。仅档案就记有与八名女性乱搞,其在哪里工作,干部对他这方面的反映都很大。“处遗”前是河池地委书记,因男女关系被区党委批评不满,“处遗”开始被中央工作组提拔为“处遗”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党委副书记、主管组织人事工作。

区济文,原是广西地下党干部,五十年代支援工业时从广西调鞍钢工作,后又回广西工作。因在“国民党广西学生军”的历史问题,被几次审查,对广西区党委抱有很大抵触情绪。“处遗”时被中央工作组提为“处遗”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任职期间,即把其大学未毕业的儿子落实到区直一个单位任副处长。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他又把他转移到柳州市委任组织部长,后怕市委要经党代会选举,怕选不上,又把他转到柳州地委工作。区济文调自治区政协任常务副主席后,又把其儿子调到自治区政协任秘书长,成为区家的“父子店”。

中央工作组来后,向中央谎报了广西区党委不少问题,因而刘重桂、赵茂勋、肖寒三位书记被紧急调离广西,韦国清也不能在广西参加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到河南省参选.但是,中央很快发现了问题,1983年7月1日,习仲勋等领导同志和乔晓光、周一峰、韦纯束等的谈话中(称“七.一指示”),对中央工作组说广西区党委“和中央对着干”.“有帮派体系”、“形成帮派势力”、“乔晓光检查不深刻”等就表示了明确的否定。但他们阳奉阴违。不久就有人给中央写信,建议撤免乔晓光的书记职务,由周一峰、毛铎、王浩等继任区党委书记。充分暴露了他们的狼子野心。由于中央发现了他们的野心,因而阴谋没有得逞。

四、“处遗”中的冤、假、错案应当纠正。

广西在“文革”中分成对立的两大派,一派叫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占广西成年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成员中,党团员、工农兵、机关干部占多数。“4.22”占总人口极少数。

广西的“处遗”工作开始时,胡耀邦就提出“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方针,1983年7月1日习仲勋等领导同志在接见乔晓光、周一峰、韦纯束的谈话中,又作了明确的指示。

后来中央发现停、免、撤的面太宽,1984年委托赵紫阳在出国访问回国专门到广西就此问题作过指示,提出“要考虑‘文革’的历史背景,着重总结经验教训,不要过多地追究个人责任”。

但是,中央工作组和广西“处遗”领导小组的领导,由于前面我们所说的原因,仍我行我素,没有认真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仍搞了个“三分之一的人搞‘处遗’,三分之一的人被‘处遗’,三分之一的人仍坚持正常业务工作”的“处遗”大政治运动,审查上百万人,立案审查23万人,处分十一万多人。处分人数等于“文革”处分人数2.3万人的五倍多,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


中央工作组到广西后,也自上而下,层层派工作组,取代各级党委、纪委和法院,对案件的处理,都是“处遗”工作组定后,各级党委、纪委、法院办手续盖章。完全是“踢开党委搞处遗”。几个月内,从自治区到生产队,停、免、撤各级干部几万人,那时,只许“4.22”讲话,不许“联指”申辩。谁要说个不同声音的话,立即“镇压”,桂林地委办公室主任韦鸿芬同志认为“处遗”搞的面太宽,不实事求是,给区党委第一书记乔晓光同志写信反映,这是党章允许的。乔把信转给韦纯束,韦不经支部讨论立即以“处遗”领导小组名义,电话通知桂林“处遗”领导小组开除韦鸿芬的党籍。韦不服长期申诉也无济于事,直至含冤去世。合浦县北暮盐场场长黄乃贤,全国劳动模范,“处遗”一开始即被停职。在“处遗”工作组集中到县开会学习期间,场里生产无人安排,工人要求黄出来安排生产,这位老实正派的劳动模范,出于公心,出来给工人安排生产,工作组回来以后,说他是篡夺“处遗”领导权,将他逮捕,以后即以“参与杀人”之罪名判予重罪,投入英山监狱劳改。他不服申诉,监狱派人进行调查,“参与杀人”事实毫无根据,监狱与法院联系要求复查重审,法院不敢复查,监狱只好给予“保外就医”放他回家。有三名区党委常委,在常委会上对“处遗”工作的做法及人事安排提出质疑,立即被以“吹冷风”靠边站,有一位调离广西,有一位被调换了职务。在基层,不少“4.22”的人随意将“联指”的人进行批斗、游斗、罚跪、赔礼道歉,有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人活活打死,工作组不予阻止。那时,有的人逃到深山躲避,有的逃到外乡暂住,真是人人自危,有的说:“还乡团回来了”。

“处遗”后,申诉的人很多,还有十一批近四千人联名向区党委和中央申诉,有一批省级干部,包括几位原区党委书记都向中央写过报告,二00八年,全区有423人联名向区党委和中央控告韦纯束三项罪名,其中就包括“处遗”的冤、假、错案。以后还派代表到北京上访,回来以后还经常上访,二00九年到现在,已上访145次,但都没有得到领导的接待,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中央对冤、假、错案历来的原则是“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对“处遗”案件,中央和区党委明文规定是:“一般不要翻腾,但定性明显有错,事实有重大出入的要复查纠正”。可是,长期以来,广西只讲“不要翻腾”,不讲“定性明显有错,事实有重大出入要纠”,歪曲了中央的政策。有个别领导违反党章、宪法和政治生活准则,随意表态,对大量的冤、假、错案压住不纠,这都是违反“依法治国”的“人治”错误。

我们要求,对“处遗”案件,应按正常案件处理,不应该有特殊规定。凡过去不按程序办理的应视为程序违法,统统推倒。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以树立依法治国的权威。

晏乐斌及《炎黄春秋》发表如此错误的文章,给党军队及个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应当责成其检讨和整顿,对个人进行赔礼道歉。

广西423名控告韦纯束罪行代表:

岑国荣(中共中央第9.10.11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原任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工交政治部主任,党组书记,广西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苏礼峨(离休干部、原任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高延(离休干部、原任南宁市交通局副局长)

邓文光(原任广西总工会副主席,广西第一建筑公司副经理)

冯德载(原任南宁航运总公司工会主席)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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