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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买41只家养鹦鹉获刑10年,买女人获刑几年?

本帖最后由 frys 于 2022-2-5 16:06 编辑

“我父亲自己养的人工鹦鹉,有执照有养殖许可证,41只鹦鹉卖了1.1万,每只200多块,结果被判十年,这不是冤枉吗?”天津津南区万生鹦鹉养殖场主胥家忠之子胥健相当无奈。
2020年1月5日,胥健向记者反映:他家的万生鹦鹉养殖场,之前按政府部门要求办了营业执照和人工繁育鹦鹉许可证,父亲胥家忠在2019年初分两次将自己养的41只鹦鹉卖给了李延增,结果两人双双获刑——2019年11月20日,河北保定市徐水区法院一审判决,胥家忠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刑10年;转卖鹦鹉的李延增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0年6个月。
1月7日,记者从鹦鹉饲养者胥家忠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该案已进入上诉程序,二审开庭日期尚未公布。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是男人治的法 ???????
这种类比有点混淆概念。关键是濒危,不危的可任意杀和吃,也在大量地杀与吃。此外,虐杀一般的宠物或流浪动物似乎并不入罪?
难得糊涂,沉默是金
本帖最后由 agreel 于 2022-2-6 00:14 编辑

既然濒危。说明他们自身的繁衍已经不足以挽救灭亡的速度了。。
那人工养殖何罪?养殖不是正好让他们脱离灭绝吗?
难道什么都不做,眼睁睁看着他们自然灭绝才是正确的态度???
如果是这样,中国花费那么多钱,养熊猫又是在干什么?
如果说养殖,出售。从中牟利是罪过。那熊猫全世界的租借,和在动物园展览同样也是牟利啊。
我是赞同,合理合法养殖出售濒危动物的,毕竟有利益才有动力。不能赚钱,人家为什么要养殖?
而不让养殖,濒危动物的灭绝就是注定的事。
什么事情都一刀切,害处显而易见
只能说物以稀为贵,女人不是希有的来解释。
说的是囚禁八孩女子的禽兽至今逍遥法外么,此前政府给补贴修房子,养孩子
犯什么法就判什么,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人和鸟类也没可比性啊!怎么衡量年限那是制定法律的人从各个方面综合考虑的,这么类比有意义?
单纯分开来看、有执照如果鹦鹉是保护品种但是养殖场隐瞒不报被判10年也正常。如果有关部门知道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放置不管、只判老百姓不责罚有关部门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了。贩卖人口处罚轻的原因是怕杀人灭口。但是当年刑罚重的时候也没见少过、刑法轻了更是降低犯罪成本。当地不做人、警察不做人、社会不做人那以后的苦果只能打落牙齿往自己的肚子里吞了!我家就有人被拐卖至今没有找到!祝福那些为强奸犯诱拐犯开罪的人们!祝你们的妻子、孩子都经历八孩女一样的遭遇!到时候我倒要看看你们这些人会不会说国家公平公正了!国泰民安了!
两件事分开看,为了保育法律规定某些稀有物种私人禁止猎捕买卖和养殖,否则有罪,不只是中国如此,就算其他国家也都这么做。能养殖卖出一定有原始来源,怎么来的?就是向猎捕的人买的,猎捕的人为何要去猎捕珍稀生物?因为有客户会买。没有交易就没有猎捕,牠们就会在山林自己活着。

至于拐卖人类的罪,真的太轻了,尤其是买卖妇女涉及长期多重重罪,长期禁锢个人自由,怎么能在判刑时判得比受害妇女被禁锢的时日还短?这不合道理。重罪轻罚只是为罪犯减少犯案成本。
古代时开始时是女性氏族之后有女公子可以继承王位的,女户是可以顶门立户,是绝对的一家之主,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异族入侵之后变成已男性为主,男性拥有继承权,女性变成附属品,连图腾神兽均被恶意篡改,惨遭奴役从本质上抹杀女性的存在,变成移动式生育机器,受所谓社会存在意义荼毒抹杀人格,三孩、拐卖、判三年畜牲不如、男性为主人社会制作法律、女性的一切均为男性所有末世抹杀神罚选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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