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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agreel
4000万是台币,折合人民币就几百万,比起普通人确实贵,但比起这些富豪去酒吧开个洋酒,赌场玩一天,花个上千万人民币来说真的少。再说这是离婚条款就意味着之前孩子开销就是那么多,所以离婚可以不可以影响小孩前妻生活水平。另外,小孩抚养教育费是需要一直交到21岁的,前妻的抚养费如果再婚可以不给。可是电费这块很便宜,而且是一家人。至于娃不要去看爸爸很正常吧,难道给抚养费就可以左右他人意愿?那他当初钱给的不够呀,要给够,让S不要离婚,帮他遮家丑呀。一切绯闻都有老婆说,没有,那天老公在家陪家人。
还爱孩子,爱孩子的举动就是不去看娃,然后天天借酒消愁,然后在别的女人肚皮上寻求母爱还是发扬父爱?恐怖,建议女儿不要单独同他在一起,男娃无所谓,大不了以后性向变了呗。
汪还是太单纯了,其实狠的人,不在乎娃的,管什么台湾法院呀。只要台湾没有资产,就不怕。直接去上海法院判离婚,放心,给法官几百万,保证办的妥妥的。到时候真正离婚判决会写,S天天喝酒家暴出轨,不管家,汪为了孩子忍无可忍提出离婚,经双方协议同意,娃归S,所有资产归汪,没有抚养费纠纷,另外,S每年付汪精神损失费1亿人民币。
真的,就去那个上海23名法官集体受贿嫖妓的法院,我朋友很了解那边,真的是给钱就办,你没有上海户籍也可以,人不在上海人家也可以帮你做出假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包括签名,证明你本人在上海同意离婚判决签名的。因为不想给那些法官打广告,我就不说了,但真的如果要做黑心事,去上海法院,钱到位一切到位。中国是人治不是法治,只要你没有良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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