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某日,李女士在集市花10块钱买了一个西瓜,让张女士帮她带西瓜回家,张女士送瓜途中摔伤。经医院诊断,张女士鹰嘴骨折,需手术治疗。张女士共住院22天。 张女士表示,自己是抱着西瓜,被李女士邻居家的门槛绊倒,摔骨折的。经鉴定,张女士构成10级伤残。张女士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女士赔偿各项损失24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帮李女士把集市上买的西瓜带回家,虽然对是谁主动提出送西瓜,双方存在争议,但最终李女士也没有拒绝张女士帮其送西瓜回家的行为,张女士也非被迫提供帮助,因此双方就运送西瓜成立无偿帮工关系,张女士为帮工人,李女士为被帮工人。 作为被帮工人,李女士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张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帮工过程中也未对自身安全尽到充分的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自身承担80%责任,李女士承担20%责任,李女士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