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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感觉帐单有点穷摇呢,说实话变了心的男人能把财产和孩子都给老婆算不错的了。让他净身出户,好走不送就完了,写这么个酸溜溜的帐单干么,难道对着个白眼狼还恋恋不舍么?
偶觉得不管古代还是现代讲三不出什么的都是把女方作为依附着弱者来对待的,这才要女方做到什么什么条件或者女方娘家有什么情况的时候就要强制男人不能休妻嘛。但是,说实话即使不休了回家,在婆家的日子也绝对不会好过的。所以,凭啥要死乞白冽的求人家不休妻啊,咱自己难道不能有点志气么?凭什么就要有条文强制丈夫不能休妻子,妻子要争气的话还应该甩了憋三丈夫呢?所以,归根结底,在制度上你该要求的是保障你的个人权益,比如现代社会的女人能独自拥有的财产权,抚养女子权等等,离婚了一样能自在生活下去,而不是再去求什么‘三不出’。男人要不争气咱还要跟丫离婚呢,该谁求着谁不要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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