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想到今年暑假回国,我去北京参加的“权利与多元:第三届性研究国际学术研论会”。这个会议由人民大学性文化研究所和福特基金会赞助,每两年召开一次。 我每次参加都大长见识,收获极大。一来,因为它偏重于社会科学和实际工作,我由此结识了不少平常无缘见面、在国内各地从事具体工作的实践家和社科方面的专家。二来,会议信息丰富,视角多样,为我这样常住国外的人提供了关于当代中国社会最新最翔实的资料。
大会最后一天,会议东道主、人大的P教授发布了一个前瞻性的研究,尤为发人深省。他提出,中国社会已经从由生殖决定性,婚姻决定性,到了“爱情”决定性的时代。中国人(特别是女人)心目中的最高境界是性、爱、婚的完美结合,现实中却是三者的分离:他们的调查发现,中国男人一年中有多个性伴侣的比例超过50%。而且许多“出轨行为”都以“爱情”为借口。
如P所说,中国古代夫妻讲“恩爱”,先有恩,再有爱。我的理解,“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基础,不光是孔孟之道、“夫为妻纲”之类的精英、道德话语,其实还有经济方面的实际考虑。“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是女性对于生存的物质条件的期待。而男性的“光棍苦,光棍苦 ,年纪二十五,衣裳破了无人补”,也反映了他们对配偶在家务劳动方面的要求。婚姻是用法律、道德或者公众认可的其他形式将特定的经济关系合法化、合理化。传统伦理讲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支撑古代夫妻关系的官方理论实际就是:既然签署了经济合同,就得照章办事,诚信敬业,要对衣食父母讲“恩义”。
二十世纪初,浪漫张扬的情爱理念和行为方式西风东渐,强调爱情的至高无上、充满激情,鼓励大家在追求浪漫爱情中体现个性主义、实现个人价值。这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框架和大家族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社会资料、文学作品中到处充斥着代沟、父权和青年冲突的个案,简单说来还是中国文化转型期精神诉求和物质基础的矛盾、个人欲望和社会义务的冲突。
如今已是二十一世纪的后现代情境,校园爱情的各种夸张表现层出不穷,而离婚率、单身率也在逐年上升。我是主张社会多元发展的,并不相信女人的最好归宿和唯一出路就是婚姻和家庭。可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未必是对婚姻的贬斥,我们也可以把它理解成对“爱情”的“曝光”。
生活需要妥协,婚姻尤其如此。热恋时或可吟风弄月,不食人间烟火,结了婚大多数人就得柴米油盐,应对无穷琐碎的生活细节。而且,两人生活在一起,总有差异龃龉,若要长相厮守,还须“忍气吞声”,彼此让步。说到底,成功的现代婚姻不是完成了从“爱情”到“恩情”的和平演变,就是最终从“恩情”中萌生出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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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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